[发明专利]一种微钛合金化Q355B中厚钢板及其低成本生产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1233272.8 | 申请日: | 2020-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2298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9 |
发明(设计)人: | 郭志龙;周子夜;林涛铸;聂文金;李冉;雒广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38/02 | 分类号: | C22C38/02;C22C38/04;C22C38/06;C22C38/14;C22C38/28;C22C38/38;C21D8/02;C22C33/04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王姗 |
地址: | 215625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钛合金 q355b 钢板 及其 低成本 生产 方法 | ||
一种微钛合金化Q355B中厚钢板及其低成本生产方法,属于钢铁冶金技术领域。其化学成分按质量分数配比如下:C:0.15~0.18%,Si≤0.24%,Mn≤1.60%,Al:0.020~0.045%,Ti:0.020~0.040%,Cr≤0.10%,P≤0.025%,S≤0.008%,N≤0.080%,其余为铁及不可避免的杂质元素。针对现有技术中30‑40 mm中厚Q355B钢板轧制过程坯料需待温会影响到连续生产节奏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微钛合金化Q355B中厚钢板,具备不添加V、Nb、Cu等贵重元素、无需控轧、能大幅提高生产节奏等优点。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钢铁冶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微钛合金化Q355B中厚钢板及其低成本生产方法。
背景技术
Q355B目前广泛应用于矿山机械、桥梁等承载动荷的结构、机械零件。随着我国及世界各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进行,Q355B需求量日益增长,现已成为国内各大钢铁企业普遍批量生产的钢种之一。其中Q意为屈服强度,355表示这种钢材屈服强度为355MPa,并会随着材质的厚度的增加而使其屈服值减小。因此,不同规格厚度钢板其实际生产过程中工艺流程也不尽相同。
现有技术中30~40 mm中厚Q355B钢板往往采用C-Mn为基础的成分体系,无其他合金元素,同时传统生产工艺轧制要求一般为加热段温度1100~1200℃,均热段1200~1250℃,正常出钢时间是前一块钢板块轧完时,后一块板坯出钢直接轧制,这种方法需要在中间轧制阶段待温冷却,保证轧制过程中终轧温度命中,中间坯需待温至少1分钟,待温这段时间影响到连续生产节奏。
发明内容
解决的技术问题:针对现有技术中30-40 mm中厚Q355B钢板轧制过程坯料需待温会影响到连续生产节奏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微钛合金化Q355B中厚钢板,具备不添加V、Nb、Cu等贵重元素、无需控轧、能大幅提高生产节奏等优点。
技术方案:一种微钛合金化Q355B中厚钢板,其化学成分按质量分数配比如下:C:0.15~0.18%,Si ≤0.24%,Mn ≤1.60%,Al:0.020~0.045%,Ti:0.020~0.040%, Cr ≤0.10%,P ≤0.025%,S ≤0.008% ,N ≤0.080%,其余为铁及不可避免的杂质元素。
作为优选,其化学成分按质量分数配比如下:C:0.15~0.16%,Si:0.19~0.22%,Mn:1.48~1.52%,Al:0.030~0.038%,Ti:0.029~0.032%, Cr :0.02~0.03%, P :0.009~0.01%,S:0.001~0.002 % ,N :0.0034~0.0038%,其余为铁及不可避免的杂质元素,其中,Ceq:0.40~0.41%。
作为优选,所述钢板厚度为30~40 mm。
上述微钛合金化Q355B中厚钢板的低成本生产方法,步骤如下:按质量百分数配制钢种成分、铁水KR预脱硫、转炉冶炼、LF精炼、软搅拌、板坯连铸、板坯再加热、粗轧、精轧、钢板快速冷却、钢板热矫、上冷床冷却、剪切、入库,其中KR脱硫处理后,铁水S含量≤0.010%;在LF精炼处理后,钢液S含量≤0.005%;软搅拌时间8 min;板坯连铸阶段,进行无氧化保护浇注,中间包过热度控制在25±5℃,拉速1.15~1.2 m/min;板坯再加热阶段,温度控制在1170~1200℃,均热段温度控制在1140~1160℃,在炉时间不小于300 min,同时在前一块钢板未轧完便要求此钢板提前出钢待温2-3分钟,保证开轧温度<950℃,并可使后续轧制阶段无需待温,钢板快速冷却阶段,终冷温度700~760℃,冷却速率控制10±5℃/s;钢板快速冷却后,上冷床冷却到80℃以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未经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233272.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