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限位机构及具有该限位机构的轨道车辆的车厢有效
| 申请号: | 202011085190.3 | 申请日: | 2020-10-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2434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1 |
| 发明(设计)人: | 戚磊;吕文俊;刘伟;佘鹏;吕存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1D47/00 | 分类号: | B61D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陕芳芳 |
| 地址: | 26611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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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限位 机构 具有 轨道 车辆 车厢 | ||
1.限位机构,用于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0)和主体部(20);
所述主体部(20)与所述底座(10)铰接,以使所述主体部(20)能够在展开位置和收回位置之间切换,并配置成: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所述主体部(20)的至少部分高于所述底座(10)的顶端面;所述主体部(20)能够自所述展开位置朝下转动至所述收回位置,所述限位机构处于所述收回位置的最高高度小于所述限位机构处于所述展开位置的最高高度;所述主体部(20)具有导向面部(202),所述导向面部(202)的外侧为外凸的曲面结构,且沿所述底座(10)的端部向中部的方向,所述导向面部(202)的厚度渐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向轮(30),所述导向轮(30)枢接于所述主体部(20);所述主体部(20)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所述导向轮(30)的枢转轴线与竖直方向平行,且所述导向轮(30)高于所述底座(10)顶端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主体部(20)和所述底座(10)之间的弹性部件,所述弹性部件能够释放弹性变形能至所述主体部(20),以便所述主体部(20)相对于所述底座(10)保持在所述展开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包括底板(101)和固接于所述底板(101)的耳板(102),所述主体部(20)设有连接端(201),所述主体部(20)通过穿过所述连接端(201)和所述耳板(102)的铰接轴(50)与所述底座(10)铰接;所述弹性部件为扭簧(60),所述扭簧(60)套设于所述铰接轴(50),所述扭簧(60)的一端与所述铰接轴(50)固定,另一端与所述主体部(20)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20)和所述底座(10)之间还设有限位部,以防止所述主体部(20)自所述展开位置向上转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包括设于所述连接端(201)的定位面部(211),所述底板(101)具有限位面部(111),所述主体部(20)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所述定位面部(211)抵接在所述限位面部(111)上,且与所述限位面部(111)面接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端(201)还具有与所述定位面部(211)连接的过渡面部(212),所述主体部(20)向所述收回位置转动的过程中,所述定位面部(211)脱离所述限位面部(111),所述过渡面部(212)靠近所述限位面部(111),且与所述限位面部(111)之间具有空间,以免阻止所述主体部(20)向所述收回位置方向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面部(212)为弧形面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2-8任一项所述的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主体部(20)的限位止挡(40),所述主体部(20)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所述限位止挡(40)位于所述导向轮(30)的上方,且凸出于所述导向轮(30)的内侧。
10.轨道车辆的车厢,所述车厢(01)包括地板(011),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011)安装有第一限位结构,所述第一限位结构包括两组沿所述轨道车辆横向排布的第一限位部件,每组所述第一限位部件包括一个以上的限位机构(1A),同一组的各所述限位机构(1A)沿所述轨道车辆的纵向排布;所述限位机构(1A)为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限位机构;所述地板(011)具有用于安装所述限位机构(1A)的容纳腔;所述主体部(20)处于所述展开位置,所述主体部(20)的至少部分凸出于所述地板(011);所述主体部(20)处于所述收回位置,所述限位机构(1A)整体容纳于所述容纳腔,且所述限位机构(1A)不凸出于所述地板(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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