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生物识别的叉车安全监管系统及监管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36141.X | 申请日: | 2020-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5490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龚文;高飞;蒋瑜;金彦;蒋健;陆军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H04L9/32 | 分类号: | H04L9/32;B66F9/075;B66F17/00;G08C17/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曹廷廷 |
地址: | 20006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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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生物 识别 叉车 安全监管 系统 监管 方法 | ||
1.一种基于生物识别的叉车安全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生物识别模块、车载控制模块、通讯模块、安全监管模块和远程监控模块;
所述生物识别模块和所述通讯模块分别与所述车载控制模块通信连接,所述车载控制模块与叉车控制系统通信连接,所述安全监管模块和所述远程监控模块分别与所述通讯模块通信连接;
所述生物识别模块用于获取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并将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载控制模块;
所述车载控制模块用于判断预先存储的第一信息集合是否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其中,所述第一信息集合为有权使用当前叉车的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的集合;如果所述第一信息集合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所述车载控制模块用于向所述叉车控制系统发送允许使用所述当前叉车对应的信号;如果所述第一信息集合不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所述车载控制模块用于向所述通讯模块发送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
所述通讯模块用于将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发送给所述安全监管模块,所述安全监管模块用于向所述通讯模块发送当前驾驶员培训考核通过对应的信号或当前驾驶员培训考核未通过对应的信号;
当所述通讯模块接收到所述当前驾驶员培训考核通过对应的信号时,所述通讯模块用于将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发送给所述远程监控模块,所述远程监控模块用于向所述通讯模块发送当前驾驶员有权使用当前叉车对应的信号或当前驾驶员无权使用当前叉车对应的信号;
当所述通讯模块接收到所述有权使用当前叉车对应的信号时,所述通讯模块用于将所述有权使用当前叉车对应的信号发送给所述车载控制模块,所述车载控制模块用于向所述叉车控制系统发送允许使用所述当前叉车对应的信号,并且将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添加到所述第一信息集合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生物识别的叉车安全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监管模块用于判断预先存储的第二信息集合是否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集合为已经通过培训考核的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的集合;如果所述第二信息集合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所述安全监管模块用于向所述通讯模块发送当前驾驶员培训考核通过对应的信号;如果所述第二信息集合不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所述安全监管模块用于向所述通讯模块发送当前驾驶员培训考核未通过对应的信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生物识别的叉车安全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程监控模块用于判断预先存储的第三信息集合是否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其中,所述第三信息集合为有权使用所述当前叉车的驾驶员的身份信息的集合;如果所述第三信息集合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所述远程监控模块用于向所述通讯模块发送当前驾驶员有权使用当前叉车对应的信号;如果所述第三信息集合不包括所述当前叉车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所述远程监控模块用于向所述通讯模块发送当前驾驶员无权使用当前叉车对应的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生物识别的叉车安全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状态显示模块,所述状态显示模块与所述车载控制模块通信连接,所述状态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车载控制模块的判断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生物识别的叉车安全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指纹数据,所述生物识别模块包括指纹提取模块,所述指纹提取模块安装在叉车的操作杆上或方向盘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生物识别的叉车安全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信息包括脸部图像数据,所述生物识别模块包括人脸图像提取模块,所述人脸图像提取模块安装在叉车的前侧挡风玻璃的上方并正对驾驶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生物识别的叉车安全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监管模块和所述远程监控模块通过无线通信的方式与所述车载控制模块通信连接,所述安全监管模块和所述远程监控模块安装在远离所述叉车的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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