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车辆的拖车装置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2010513485.X | 申请日: | 2020-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6116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8 |
发明(设计)人: | 井小向;肯特;付涛;戴强;梁健;于泽;魏书浩;刘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18 | 分类号: | B62D21/18;B60R19/34;B60D1/48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白莉莉 |
地址: | 315199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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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车辆 拖车 装置 | ||
1.一种用于车辆的拖车装置,所述车辆包括沿车辆纵向延伸的两个纵梁、设置在所述两个纵梁的一侧且沿车辆横向延伸的后防撞梁、以及设置在所述两个纵梁之间的后地板和后地板横梁,每个所述纵梁的靠近所述后防撞梁的端部与所述后防撞梁之间均通过吸能盒相连,其特征在于,
所述拖车装置包括前端部分和与所述前端部分连接的后端部分;
所述前端部分设置在所述后地板和所述后地板横梁上,以使其受到的外力分散在所述后地板横梁上;
所述后端部分包括连接座和与所述连接座相连、且向所述车辆的外部伸出的拖车钩,所述连接座设置在所述后防撞梁上,以使所述后端部分受到的外力通过所述后防撞梁和吸能盒传递到所述纵梁上;
所述前端部分包括U型梁,所述U型梁设置在所述后地板的背面;
所述U型梁具有两个相对设置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前端部分还包括两个L型支架,所述两个L型支架均设置在所述后地板的正面;
其中一个L型支架的一端与所述U型梁的所述第一端部相连,另一端与所述后地板横梁相连;
另一个L型支架的一端与所述U型梁的所述第二端部相连,另一端与所述后地板横梁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梁的所述第一端部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安装孔,所述U型梁的所述第二端部具有至少一个第二安装孔,每个所述L型支架的一端具有至少一个第三安装孔;
其中,所述拖车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一螺栓和至少一个第二螺栓,所述第一螺栓贯穿所述第一端部的所述第一安装孔和其中一个L型支架的第三安装孔,以将所述U型梁和其中一个L型支架连接在一起;
所述第二螺栓贯穿所述第二端部的所述第二安装孔和另一个L型支架的第三安装孔,以将所述U型梁和另一个L型支架连接在一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拖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L型支架的另一端具有至少一个第四安装孔,所述拖车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三螺栓和至少一个第四螺栓;
所述第三螺栓贯穿其中一个L型支架和后地板横梁,以将其中一个L型支架和后地板横梁连接在一起;
所述第四螺栓贯穿另一个L型支架和后地板横梁,以将另一个L型支架和后地板横梁连接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拖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地板横梁内具有横梁加强板,所述L型支架与所述后地板横梁相连时贯穿所述横梁加强板。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拖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设置在所述后防撞梁的背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拖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与所述U型梁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
7.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拖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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