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提升通话质量的方法及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06266.1 | 申请日: | 2020-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7693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9 |
发明(设计)人: | 薛超;罗飞;陈明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24/04 | 分类号: | H04W24/04;H04W24/08;H04W36/00;H04W36/16;H04W36/3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韩杰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升 通话质量 方法 终端 | ||
一种提升通话质量的方法及终端,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可以提升网络异常时语音通话的连续性,该方法包括:终端在第一小区进行语音或视频通话的过程中,当检测到第一小区的信号强度和/或信号质量高于相应的门限值且第一小区出现网络异常的次数达到预设次数时,终端从第一小区切换到第二小区,继续进行语音或视频通话,第二小区与第一小区不同。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提升通话质量的方法及终端。
背景技术
在LTE系统中,VoLTE语音通话的接入时间短,且能够为用户提供高清语音服务,极大提升了用户的通话体验。进一步的,3GPP还提出了多种VoLTE语音业务连续性方案。例如,在执行LTE语音通话业务过程中,当终端移动到LTE网络信号覆盖较差,但2G/3G网络信号覆盖较好的区域时,终端可以采用例如单一无线语音呼叫连续性(Single Radio Voice CallContinuity,SRVCC)方案,将话路从LTE网络切换到2G/3G网络,以保证语音业务的连续性。
可以注意到,现有的语音业务连续性方案主要基于LTE网络信号强度或质量来考虑的。也就是说,当检测到终端接收到的LTE网络的信号强度或质量低于门限值时,才将话路切换到2G/3G网络,以保证语音业务的连续性。然而,在一些LTE网络信号强度或质量高于门限值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因网络异常造成的掉线或语音断续等问题,现有的语音业务连续性方案并未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的一种提升通话质量的方法,可以提升网络异常时语音通话的连续性。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提升通话质量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终端驻留在第一小区;当在语音或视频通话的过程中检测到第一小区的第一参数高于门限值,且第一小区出现网络异常的次数达到预设次数时,终端从第一小区切换到第二小区,其中,所述第一参数用于表征网络的信号强度或信号质量,第二小区与第一小区不同。
其中,本文中的“在语音或视频通话的过程中”包括终端发起语音或视频通话的请求,以及终端与其他终端进行语音或视频通话的整个过程。
也就是说,终端在识别出网络异常的小区,且终端在网络异常的小区进行语音或视频通话时,终端自动采用切换话路的方式从第一小区切换到第二小区,即在第二小区继续本次语音或视频通话,以保证本次语音或视频通话的连续性和通话质量。例如,终端自动采用srvcc的方式,将驻留在LTE网络或5G网络的语音通话切换到2G/3G网络的电路域通话,以保证本次语音通话的连续性和通话质量。需要注意的是,在现有技术中,终端仅会在网络信号低于门限值时切换到电路域通话。在本申请中,当网络信号虽然高于门限值,但网络出现异常时,也可以切换到电路域通话。又例如,终端可以从驻留在5G网络上的语音或视频通话切换到4G网络上的语音或视频通话(即EPS Fallback),本申请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
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语音或视频通话的过程中确定第一小区出现网络异常,包括:当上行语音或视频数据包的平均丢包率达到预设比例,和/或,上行语音或视频数据包的延时超过预设阈值时,终端确定第一小区出现网络异常;或者,当接收到网络侧发送的携带503错误码的消息时,终端确定第一小区出现网络异常;或者,当终端向网络侧上报测量报告后,且测量报告中第一小区的信号强度和/或质量达到切换小区的阈值时,当预设时间段内未接收到网络侧下发的切换小区的指示,则终端确定第一小区出现网络异常;或者,当终端接收到的下行语音或视频的数据包出现误码,且误码类型为健壮性包头压缩解析失败,则终端确定第一小区出现网络异常;或者,当终端在小区切换前接收到的下行语音或视频数据包出现误码,则终端确定第一小区出现网络异常。
由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几种识别网络异常的方法。
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终端将第一小区设置为受限小区,受限小区在终端选择驻留小区或切换小区时的优先级低于非受限小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40626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