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照明功能的机动车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65955.6 | 申请日: | 2019-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0514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09 |
发明(设计)人: | T·米勒-坎贝茨;S·齐法尔迪;N·贝伦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70/68 | 分类号: | B29C70/68;B29C70/88;B60Q1/26;B60Q3/54;B29L31/3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闫娜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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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照明 功能 机动车 构件 | ||
1.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机动车构件(100),所述机动车构件具有:
层压构件,所述层压构件具有第一纤维复合材料(1)和至少一个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其中,所述第一纤维复合材料(1)构造成电绝缘的,并且所述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构造成导电的;
至少一个光源(3),所述光源至少部分地嵌入在第一纤维复合材料(1)中;
其中,所述光源(3)与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导电连接;并且
第二纤维复合材料具有光出射区域(4),由光源(3)发出的光能从该光出射区域射出,从而所述光能从机动车构件(100)外部被察觉到;
其中,所述层压构件具有另一第二纤维复合材料,所述另一第二纤维复合材料构造成导电的,其中,第一纤维复合材料(1)设置在所述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和所述另一第二纤维复合材料之间,在第一纤维复合材料(1)和所述另一第二纤维复合材料之间设有反射层(7),该反射层构造成用于反射由光源(3)发出的光,使得被反射的光能从光出射区域(4)射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第一纤维复合材料(1)是至少部分透光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第一纤维复合材料(1)具有玻璃纤维和/或塑料纤维。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具有碳纤维。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光出射区域(4)由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的基体材料形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具有半透明的和/或透明的纤维,所述半透明的和/或透明的纤维至少部分地形成光出射区域(4)。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构件,所述机动车构件具有至少一个接触导通部件(5),该接触导通部件将光源(3)与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导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光源(3)与所述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并且与所述另一第二纤维复合材料导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光源(3)通过一个接触导通部件(5)与所述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导电连接并且通过另一接触导通部件(5)与所述另一第二纤维复合材料导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构件,所述机动车构件具有至少一个功能层,所述功能层直接设置在第二纤维复合材料(2)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功能层是电绝缘层(6)。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构件,其中,所述光源(3)构造为LED或LED灯带。
13.一种机动车,所述机动车具有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构件(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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