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活性炭制造过程中利用自身活化伴生气进行烟气消白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922312314.6 | 申请日: | 2019-1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3883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2 |
| 发明(设计)人: | 贺士玉;张文彦;马兴元;朱海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夏廷远活性炭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7D17/00 | 分类号: | F27D17/00;C01B32/39 |
| 代理公司: | 北京立成智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0 | 代理人: | 张厚山 |
| 地址: | 753400 宁夏回*** | 国省代码: | 宁夏;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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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活性炭 制造 过程 利用 自身 活化 伴生 进行 烟气 系统 | ||
1.活性炭制造过程中利用自身活化伴生气进行烟气消白系统,包括活性炭碳化炉(1),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碳化炉(1)的出口通过管道连接有余热锅炉(3),所述余热锅炉(3)设有两个入口,且余热锅炉(3)一个入口通过管道与活性炭碳化炉(1)连接,所述余热锅炉(3)另一个入口通过管道连接有活性炭活化炉(2),且余热锅炉(3)的出口通过管道连接有脱硫塔(4),所述脱硫塔(4)的出口通过管道连接有冷凝器(5),所述冷凝器(5)的出口通过管道连接有活化伴生气燃尽室(6),所述活化伴生气燃尽室(6)的出口通过管道连接有烟囱(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制造过程中利用自身活化伴生气进行烟气消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化伴生气燃尽室(6)包括内部燃尽室(6-1)与外部换热套筒(6-2),所述外部换热套筒(6-2)套接在内部燃尽室(6-1)的外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制造过程中利用自身活化伴生气进行烟气消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活化炉(2)与余热锅炉(3)相连管道的外侧设置有单向阀。
4.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活性炭制造过程中利用自身活化伴生气进行烟气消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凝器(5)的出口与外部换热套筒(6-2)的入口通过管道连接,所述外部换热套筒(6-2)的出口与烟囱(7)通过管道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活性炭制造过程中利用自身活化伴生气进行烟气消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活化炉(2)的出口有两个,且活性炭活化炉(2)其中一个出口与内部燃尽室(6-1)通过管道相连,所述内部燃尽室(6-1)的出口通过管道与余热锅炉(3)、脱硫塔(4)之间的管道相连,所述活性炭活化炉(2)与内部燃尽室(6-1)相连管道的外侧设置有单向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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