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车辆的排气消声器及车辆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984135.4 | 申请日: | 2019-06-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1786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31 |
| 发明(设计)人: | 刘庆丰;蔡文远;王洋;段召政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1/08 | 分类号: | F01N1/08;F01N13/00;F01N1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白莉莉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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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车辆 排气 消声器 | ||
1.一种用于车辆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具有第一废气排放端的第一动力装置和具有第二废气排放端的第二动力装置,所述排气消声器包括:
筒体;
第一端盖,密封在所述筒体的一端,且具有与所述第一废气排放端相连的第一进气口和与所述第二废气排放端相连的第二进气口;
第二端盖,密封在所述筒体的另一端,且具有第一排气口和第二排气口;
其中,所述筒体内具有内阻结构,所述内阻结构用于消除由所述第一进气口和所述第二进气口进入的废气产生的至少部分噪声,并使消除了至少部分噪声后的废气由所述第一排气口按照所述第一动力装置排放标准排出,由所述第二排气口按照所述第二动力装置排放标准排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阻结构包括:
第一隔板,靠近所述第一端盖;
第二隔板,靠近所述第二端盖;
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将所述筒体分隔成三个腔体,所述三个腔体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一端盖之间的第一腔体、位于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之间的第二腔体和位于所述第二隔板和所述第二端盖之间的第三腔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气口和所述第二进气口均设置成将由所述第一进气口和所述第二进气口进入的废气引导至所述第一腔体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均设置成将进入所述第三腔体内的废气排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阻结构还包括:
第一导管,其两端分别贯通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
第二导管,其两端分别贯通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
所述第一导管由第一导气管和与所述第一导气管连通的第一消声管组成,所述第一导气管位于所述第一腔体内,所述第一消声管位于所述第二腔体内;
所述第二导管由第二导气管和与所述第二导气管连通的第二消声管组成,所述第二导气管位于所述第一腔体内,所述第二消声管位于所述第二腔体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消声管和所述第二消声管上均具有第一消声孔,所述第一消声孔为通孔,以使进入所述第一消声管和所述第二消声管的废气能从所述第一消声孔逸出至所述第二腔体内。
7.根据权利要求2-6中任一项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阻结构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三导管,所述第三导管位于所述第二腔体内,且两端分别贯通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以与所述第一腔体和所述第三腔体均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2-6中任一项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隔板上设置有第二消声孔,所述第二消声孔为通孔,以使流通在所述第二腔体内的废气能从所述第二消声孔逸出至所述第三腔体内。
9.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排气消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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