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925580.3 | 申请日: | 2019-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0453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2 |
发明(设计)人: | 李茂津;布辉辉;李飞;贾广涛;袁文桥;赵国利;刘数;王帅 | 申请(专利权)人: | 邯郸市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47/248 | 分类号: | B65G47/248;B65G47/74 |
代理公司: | 天津诺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213 | 代理人: | 栾志超 |
地址: | 056700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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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柱状 工件 装置 | ||
1.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对称设置的支撑部和设置在所述支撑部上端面的翻转部;所述翻转部包括旋转轴和贯穿所述旋转轴并固设在所述旋转轴上的转盘,所述转盘包括若干向外延伸的角臂,在所述角臂远离所述旋转轴一侧设有摆轴,在所述摆轴两端均设有锤盘;所述锤盘与所述摆轴转动连接,在所述锤盘上端面至少设有一个开口朝外设置的V型槽,所述V型槽用于放置柱状工件,所述V型槽两侧斜边长度相同且不小于柱状工件半径长度或最长边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V型槽同向并行设置,所述V型槽开口角度为90-12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V型槽中心距离大于所述柱状工件内接圆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锤盘靠近所述V型槽一侧设有通孔,所述锤盘通过所述通孔与所述摆轴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锤盘重心至所述通孔中心距离与所述锤盘重量的乘积大于所述柱状工件重心至所述通孔中心距离与所述柱状工件重量的乘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锤盘最下端至所述旋转轴轴心的垂直距离大于所述旋转轴半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锤盘重心与所述通孔中心均位于所述锤盘中心轴线上。
8.根据权利要求1-3、5-7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角臂为三个,相邻所述角臂之间的夹角为120°;所述摆轴位于在以所述旋转轴为圆心以所述角臂为半径的圆周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部之间设有主轴,所述主轴两端分别与所述旋转轴连接,且所述主轴与所述旋转轴高度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柱状工件翻料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驱动部,所述驱动部位于任一所述支撑部一侧,靠近所述驱动部一侧的所述翻转部为主动翻转,远离所述驱动部一侧的所述翻转部为从动翻转;所述驱动部通过驱动轴与所述旋转轴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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