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动收放的围圈索式的水上垃圾打捞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96109.0 | 申请日: | 201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3865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1 |
发明(设计)人: | 刘维勤;熊敕泽;王维健;卢泰宇;麻子涵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B63B35/32 | 分类号: | B63B35/32;B63B1/12;E02B15/10 |
代理公司: | 武汉科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2 | 代理人: | 黄靖 |
地址: | 43007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自动 围圈索式 水上 垃圾 打捞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自动收放的围圈索式的水上垃圾打捞装置,包括垃圾打捞船,所述垃圾打捞船的主船体舷侧设有绞车,围圈索的一端由拖索器牵引,另一端固定在所述绞车上,所述垃圾打捞船的船尾设有传送装置,垃圾打捞船的船体内设有垃圾回收舱,所述围圈索完成垃圾围圈后带动垃圾向传送装置移动,使垃圾传送至垃圾回收舱,所述拖索器成对使用,包括第一拖索器和第二拖索器。本发明通过可自动收放的围圈索对垃圾进行围圈,实现对水面垃圾的高效打捞作业。本发明通过可自动收放的围圈索对垃圾进行围圈,实现对水面垃圾的高效打捞作业。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自动收放的围圈索式的水上垃圾打捞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内河湖泊的垃圾还存在着难以清理的问题。目前,河道漂浮垃圾打捞作业主要有人工打捞和大型机械作业两种方式。人工打捞是以人为基础,借助传统的长竹竿、网兜直接兜捞水面漂浮物,虽打捞成本低,但效率低、工具简陋、操作危险系数高、消耗大量财力均是不可忽视的缺点;机械化打捞主要是利用机械打捞船上的抓具、传送链等结构完成河道漂浮垃圾的收集。但是目前的机械打捞操作较为复杂,且对于漂浮垃圾较为分散的水域针对性较弱、工作效率较低。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收放的围圈索式的水上垃圾打捞装置,通过可自动收放的围圈索对垃圾进行围圈,实现对水面垃圾的高效打捞作业。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收放的围圈索式的水上垃圾打捞装置,包括垃圾打捞船,所述垃圾打捞船的主船体舷侧设有绞车,围圈索的一端由拖索器牵引,另一端固定在所述绞车上,所述垃圾打捞船的船尾设有传送装置,垃圾打捞船的船体内设有垃圾回收舱,所述围圈索完成垃圾围圈后带动垃圾向传送装置移动,使垃圾传送至垃圾回收舱,所述拖索器成对使用,包括第一拖索器和第二拖索器。
进一步,所述第一拖索器和第二拖索器均包括推进器、蓄电池、红外信号接收器、控制装置,所述推进器安装在所述拖索器的尾部为所述拖索器提供推进动力,所述蓄电池设置在电池舱中为拖索器提供工作所需的电能,所述红外信号接收器安装于尾部水面以上的尾翼内,可稳定接收来自船上的红外信号;所述控制装置包括分别设置在首部控制舱与尾部控制舱内的控制继电器,所述第一拖索器和第二拖索器的首部设有电磁铁室,所述第一拖索器内部设有第一电磁装置,第二拖索器内部设有第二电磁装置,所述第一电磁装置和所述第二电磁装置可相互吸引,所述红外信号接收器中接受到的红外信号通过首、尾控制舱来控制首部电磁装置与尾部舵及推进器的动作。
进一步,所述第一电磁装置包括固定在所述第一拖索器头部的第一铁芯,所述第一铁芯延伸至所述第一拖索器外部,所述第一铁芯外设有线圈,所述第二电磁装置包括固定在所述第二拖索器头部的第二铁芯,所述第二铁芯延伸至所述第二拖索器外部。
进一步,所述围圈索包括在竖直平面内从上到下依次平行设置的细实心绳索、空心浮索、粗实心绳索,所述细实心绳索、空心浮索、粗实心绳索通过刚性支撑杆连接,所述支撑杆垂直于所述细实心绳索、空心浮索、粗实心绳索均匀等间距垂向分布。
进一步,所述垃圾回收舱内从上至下依次设有多层滤网,所述滤网的网孔大小由上至下依次减小。
进一步,所述推进器采用小螺旋桨电力推进。
进一步,所述垃圾打捞船为双体船船尾,船首为单体船,所述传送装置设置在两船尾之间,第一拖索器和第二拖索器分别设置在两船尾上与两侧的船尾通过滑道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基于可自动航行的电磁接头式垃圾围圈索的垃圾围圈和收集方法,通过对大面积分散垃圾的围圈统一打捞,可有效地解决当前机械打捞方式效率问题。
2.区别于以往机械抓手式的打捞方式,围圈索打捞方式可以提供更大的单次打捞范围,提高打捞效率,节省操作成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汉理工大学,未经武汉理工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39610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