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及其制动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64920.6 | 申请日: | 2019-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4649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发明(设计)人: | 朴俊泳;金成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W20/14 | 分类号: | B60W20/14;B60W20/15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伟;王锦阳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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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 动力 电动 车辆 及其 制动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混合动力电动车辆的制动控制方法,其包括:
由第一控制器确定对应于制动踏板的操作量的总制动量;
由第一控制器向第二控制器发送对应于总制动量的至少一部分的再生制动请求;
由第二控制器确定具有电机和电池的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
基于第二控制器所确定的状态、通过选择性地利用第一扭矩或第二扭矩,由第二控制器计算再生制动执行量,所述第一扭矩与基于再生制动请求而发送到第三控制器以操作电机的扭矩指令相对应,所述第二扭矩由第三控制器测量;
由第一控制器基于计算出的再生制动执行量和总制动量来确定摩擦制动器的制动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包括:将再生制动系统的温度、电压、容许电功率和剩余能量容量中的至少一项与该项的阈值进行比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包括:将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确定为能够执行扭矩指令的第一情况或无法执行扭矩指令的第二情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
当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确定为第一情况时,基于第一扭矩执行再生制动执行量的计算;
当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确定为第二情况时,基于第二扭矩执行再生制动执行量的计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
确定计算出的再生制动执行量的一致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一致性包括:将测量出的电机的扭矩和速度与电池的电流值和电压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再生制动系统是否异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
当检测到再生制动系统的异常时,减少或删除向第三控制器发送的再生制动请求量。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当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确定为第一情况时,将再生制动执行量的计算执行为基于第一扭矩直接计算再生制动执行量,而无需等待接收来自第三控制器的第二扭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控制器包括集成式制动器致动单元,所述第二控制器包括混合控制单元,所述第三控制器包括电机控制单元。
10.一种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其记录有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控制方法的程序。
11.一种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包括:
第一控制器,其配置为操作电机;
第二控制器,其配置为确定对应于制动踏板的操作量的总制动量;以及
第三控制器,其配置为响应于从第二控制器接收到对应于总制动量的至少一部分的再生制动请求来确定具有电机和电池的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并且基于确定出的状态、通过选择性地利用第一扭矩或第二扭矩来计算再生制动执行量,所述第一扭矩与基于再生制动请求而发送到第一控制器的扭矩指令相对应,所述第二扭矩由第一控制器测量;
其中,第二控制器配置为基于计算出的再生制动执行量和总制动量来确定摩擦制动器的制动力。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第三控制器配置为:通过将再生制动系统的温度、电压、容许电功率和剩余能量容量中的至少一项与该项的阈值进行比较来确定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第三控制器配置为:将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确定为能够执行扭矩指令的第一情况或无法执行扭矩指令的第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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