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减振器的支承弹簧的高度调整组件在审
申请号: | 201910609743.1 | 申请日: | 2019-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9658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7 |
发明(设计)人: | T·艾兴米勒;T·特萨;T·诺沃特卡;C·米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ZF腓特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G17/06 | 分类号: | B60G17/06 |
代理公司: | 1125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苏娟;王楠 |
地址: | 德国腓特***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度调整构件 高度调整组件 梯级 基部区段 轴向延伸 支承弹簧 轴向支撑 转动运动 减振器 大轴 取向 轴向 机动车 延伸 | ||
用于机动车减振器(3)的支承弹簧(2)的高度调整组件(1),包括第一高度调整构件(4)和第二高度调整构件(5),每个高度调整构件(4、5)分别包括基部区段(41、51)和从基部区段沿轴向延伸的多个梯级区段(42、43、44、45、52、53、54、55),其相应具有多个实施在它们上面的、不同轴向高度的梯级,高度调整组件的高度调整构件如此构造并且相对彼此取向,高度调整组件的轴向延伸(h)可通过一高度调整构件(4、5)相对于另一高度调整构件(5、4)的转动运动来改变。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在高度调整组件的最大轴向延伸的状态中,第一高度调整构件(4)的至少四个梯级沿轴向支撑在第二高度调整构件(5)的至少四个梯级处。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减振器的高度调整组件。
背景技术
例如由CN 206129973 U已知这种类型的高度调整组件。
该高度调整组件包括第一高度调整构件和第二高度调整构件,其中,每个高度调整构件相应包括基部区段和从基部区段沿轴向延伸的多个梯级区段,梯级区段相应具有实施在它们上面的、不同轴向高度的多个梯级,其中,高度调整组件的高度调整构件如此构造并且相对彼此取向,即,高度调整组件的轴向延伸可通过一高度调整构件相对于另一高度调整构件的转动运动改变。
由于结构原因,在根据现有技术实施的高度调整组件中不可排除的是,在高度调整组件设置成占据了其最大轴向延伸并且支承弹簧预载时,高度调整组件在运行中、即在机动车的行驶状态中开始倾斜,因为高度调整组件包括仅仅两个支撑点,第一高度调整构件沿轴向可在这两个支撑点处支撑在第二高度调整构件上。此外,不利的是,包括车辆车身的重量以及受到预载的支承弹簧的弹力的所有轴向负荷必须支撑在上述提到的仅仅两个支点上,这可缩短高度调整组件的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替代的高度调整组件,其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
该目的通过根据权利要求1的高度调整组件实现。有利的其他设计方案变体在从属权利要求以及附图和附图说明中给出。根据本发明的高度调整组件的特征在于,在高度调整组件的最大轴向延伸的状态中,第一高度调整构件的至少四个梯级沿轴向支撑在第二高度调整构件的至少四个梯级处。
由此实现第一高度调整构件在第二高度调整构件上支承在至少四个支承点处。由此防止高度调整组件在机动车的行驶状态中由于存在的不同的横向力而出现倾斜,并且轴向负荷的支撑分布在至少四个支撑点上,由此实现明显改善的负载分布,这引起高度调整组件的相对于现有技术更长的使用寿命。
根据有利的实施方案变体设置成,每个高度调整构件的梯级区段布置在不同直径的至少两个同心的节圆处。因此,第一高度调整构件在第二高度调整构件上的支撑点还沿径向错位,这保证了还要更高的稳定性。
高度调整组件的高度调整构件可有利地由金属或塑料实施而成。为了提高高度调整组件的鲁棒性和抗断强度,根据另一有利的示例可设置成高度调整构件具有加强筋。
如果至少一个高度调整构件具有用于至少一个高度调整工具的至少一个作用面,如在另一有利的实施方案中示出的那样,可以非常简单的方式实现已经装配好的高度调整组件的高度调整。
还可有利地设置成,高度调整组件包括实施在至少一个高度调整构件处的扭转止动元件。扭转止动元件可如此实施,即,在到达高度调整组件的最大轴向延伸时,该扭转止动元件防止一高度调整构件相对于另一高度调整构件进一步转动。
根据另一有利的实施方案变体设置成,高度调整组件包括应布置在机动车减振器处并且与该机动车减振器固定地形状配合地和/或材料配合地和/或传力地连接的扭转止动构件。与机动车减振器的减振管固定连接的扭转止动构件可如此成形,即,其沿轴向并且防止转动地容纳高度调整构件,其中,支撑在通过扭转止动构件固定的一高度调整构件处的另一高度调整构件可总是保持可转动地布置在机动车减振器的减振管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ZF腓特烈斯哈芬股份公司,未经ZF腓特烈斯哈芬股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60974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