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促使牙鲆精巢生殖细胞凋亡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366369.7 | 申请日: | 2019-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6486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1 |
发明(设计)人: | 任玉芹;王玉芬;于清海;孙朝徽;侯吉伦;张晓彦;王桂兴;姜秀凤;司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北戴河中心实验站 |
主分类号: | A01K61/10 | 分类号: | A01K6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覃蛟 |
地址: | 066199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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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促使 精巢 生殖细胞 方法 | ||
1.一种促使牙鲆精巢生殖细胞凋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a)在第一高温下对生殖期的牙鲆进行第一次培育,直至牙鲆的精液完全消化;
b)在第二高温下对经所述第一次培育的牙鲆进行第二次培育,在第二次培育阶段向牙鲆注射1,4-丁二醇二甲磺酸酯;
所述第一高温为25-29℃;所述第二高温为25-29℃;
控制所述第一次培育的时间为45-75天;控制所述第二次培育的时间为24-32天;
所述注射分两次进行,每次注射的剂量为15-25mg/kg/BW;
步骤b)包括如下顺序进行的步骤:
对经所述第一次培育的牙鲆第一次注射1,4-丁二醇二甲磺酸酯,随后在第二高温下继续第二次培育12-16天;
再对牙鲆第二次注射1,4-丁二醇二甲磺酸酯,随后在第二高温下继续第二次培育12-16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高温为27.5-28.5℃;所述第二高温为27.5-28.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高温为28℃;所述第二高温为2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所述第一次培育的时间为55-65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所述第二次培育的时间为27-32天。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所述第一次培育的时间为60天;控制所述第二次培育的时间为28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次培育之前还包括:将正常养殖温度梯度升温至所述第一高温;其中,所述梯度升温的速率为1-2℃/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正常养殖温度为7-16℃。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正常养殖温度为10-14℃。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射分两次进行,每次注射的剂量为15-18mg/kg/BW。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两次注射的间隔时间为12-16天。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两次注射的间隔时间为13-15天。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两次注射的间隔时间为14天。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第二次注射后继续进行的第二次培育的时间为12-16天。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第二次注射后继续进行的第二次培育的时间为13-15天。
16.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第二次注射后继续进行的第二次培育的时间为14天。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射采用生殖孔注射方式进行。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牙鲆为≥2龄的牙鲆。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牙鲆为2-6龄的牙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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