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铬镀或类铬表面处理实现的照明在审
申请号: | 201910356439.0 | 申请日: | 2019-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083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4 |
发明(设计)人: | N·A·维怀斯;Z·塞格拉维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S15/00;H05B33/12;F21V15/00;F21V9/30;F21V11/00 |
代理公司: | 1125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迎春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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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致发光光源 光致发光 车辆部件 着色层 照亮 面涂 发射光 覆盖 激活 不透明 光透射 铬镀 穿过 发射 | ||
1.一种车辆部件,其包括:
电致发光或光致发光光源,所述电致发光或光致发光光源布置在所述车辆部件的A表面上,
着色层,所述着色层覆盖所述光源,以及
清透面涂,所述清透面涂覆盖所述着色层;
其中当所述光源未被激活时,所述着色层具有不透明外观,
其中当所述光源被激活时,所述光源发射穿过所述着色层和所述清透面涂可见的光,从而照亮所述车辆部件,并且
其中所述光源具有符合所述A表面的轮廓的形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部件,其中所述光源不位于与所述车辆部件相关联的壳体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部件,其中所述光源是电致发光光源,所述电致发光光源被配置成由从所述车辆的电源提供的电力激活,并且其中所述电致发光光源在所述清透面涂的表面处提供至少13cd/m2的亮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部件,其中所述光源包括通过暴露于光、热量、振动或其组合而被激活的材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部件,其中所述着色层具有5-10μm的厚度并且包含金属颗粒,使得所述不透明外观是铬外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部件,其中所述车辆部件包括轮辋、门把手、格栅或侧幅边。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部件,其还包括背光电致发光光源,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在被激活时发射光,其中:
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布置在所述车辆部件的与所述车辆的所述A表面相背对的背面上,并且
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具有符合所述背面的轮廓的形状。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部件,其中当被激活时,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对所述车辆部件提供背光照明。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部件,其中从所述光源发射的光具有与从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发射的光不同的色度坐标。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部件,其中所述光源和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被配置成共同地和分离地被激活。
11.一种车辆,其包括:
具有A表面的部件,
电致发光或光致发光光源,所述电致发光或光致发光光源布置在所述A表面上并且具有符合所述A表面的轮廓的形状,以及
着色层,所述着色层覆盖所述光源;
其中当所述光源未被激活时,所述着色层向所述部件提供不透明外观,
其中当所述光源被激活时,所述光源发射穿过所述着色层可见的光,从而向所述部件提供被照亮外观。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光源不位于与所述部件相关联的壳体中。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还包括清透面涂,所述清透面涂覆盖所述着色层,其中当所述光源被激活时,所述光源发射穿过所述清透面涂可见的光。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部件是轮辋,并且
所述光源由在所述车辆的操作期间产生的振动激活。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部件包括与所述A表面相背对的背面,
所述车辆还包括背光电致发光光源,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在被激活时发射光,
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布置在所述部件的所述背面上,并且
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具有符合所述背面的轮廓的形状。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部件是把手,并且
由所述背光电致发光光源发射的光对所述把手提供背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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