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1821809968.9 | 申请日: | 2018-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90742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9 |
发明(设计)人: | 郭鑫;张西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慈溪市悦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邓青玲 |
地址: | 315315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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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锅体 烹饪腔 开口 本实用新型 炸锅 烹饪腔体 盛放食物 旋转方式 转动连接 侧壁 放入 内旋 烫伤 连通 取出 | ||
1.一种空气炸锅,包括内部形成有烹饪腔(12)的机体(1),开设在机体(1)的侧壁、且与烹饪腔(12)连通的开口(11),以及能自开口(11)进入烹饪腔体(12)内的用于盛放食物的锅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2)转动连接在所述开口(11)处,从而使锅体(2)能在水平面上旋转、进而自开口进入烹饪腔(12),也能在水平面上旋转、进而自开口从烹饪腔(12)内旋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2)上设有竖直方向设置的转轴(21),所述机体的开口(11)内壁对应设有轴孔(13),所述锅体上的转轴转动设置在轴孔内,从而使锅体(2)转动连接在机体(1)的开口(11)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整体呈长方体或正方体形式,所述开口(11)自机体的前侧壁延伸至右侧壁;所述锅体整体也呈长方体或正方体形式,其外壁能刚好嵌入在开口(11)内,从而当锅体(2)自开口进入烹饪腔(12)后,锅体(2)的外壁能刚好与机体(1)外壁齐平。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包括上主体(1a),以及与上主体连接的底座(1b),上主体(1a)与底座(1b)之间形成有所述烹饪腔(12);所述开口(11)设置在上主体(1a)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2)上设有允许用户手指伸入的拉手(2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2)内设有炸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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