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84810.1 | 申请日: | 2018-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87480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6 |
发明(设计)人: | 张利亚;张晏铭;师豪;李伊光;石绍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博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1/00 | 分类号: | C10B1/00;C10B57/00;C10C5/00;C10C1/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弘毅天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30 | 代理人: | 白小明 |
地址: | 450001 河南省郑***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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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碳化炉 碳化 烟气 碳化设备 焦油 木醋液 外壁 本实用新型 第一管道 隔热层 可回收 收集盒 第二管道 空气冷凝 烟气冷凝 制造成本 自动分层 冷凝 出气管 进料口 进气管 可密封 沉积 支架 连通 积聚 取出 节约 流通 安全 统一 | ||
1.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碳化炉(1),所述碳化炉(1)的顶部设有可密封的进料口(2);所述碳化炉(1)的底部设有支架(3);所述碳化炉(1)外壁设有隔热层(4);所述隔热层(4)的外壁设有用于流通碳化烟气的第一管道(5),所述管道的外壁套设有用于冷凝碳化烟气的第二管道(6);所述碳化炉(1)上设有与所述第一管道(5)连通的第一进气管(7)和第一出气管(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气管(7)比第一出气管(8)高30c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管道(5)靠近第一进气管(7)处设有排气管(9),所述排气管(9)上设有阀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管道(6)靠近所述支架(3)处设有进气口(10),靠近所述进气口(10)处设有风机(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管道(6)上靠近所述进料口(2)处设有出气口(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5)底部设有用于排出焦油和木醋液的通孔(13)。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13)底端螺纹连接有收集焦油和木醋液的收集盒(14),所述收集盒(14)位于碳化炉(1)底部和支架(3)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盒(14)的一侧从上之下依次设有三个出料管,分别为轻焦油出料管(15)、木醋液出料管(16)、重焦油出料管(17),所述出料管上均设有阀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焦油和木醋液小型碳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底部设有万向轮(18)和定位支脚(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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