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集装箱平车卸车预警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21191866.5 | 申请日: | 2018-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86306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2 |
发明(设计)人: | 呼延龙;包海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呼延龙 |
主分类号: | B61L15/00 | 分类号: | B61L15/00;B61D3/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0 | 代理人: | 向志杰 |
地址: | 712100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发开关 接触板 支撑杆 声光报警器 触发板 电连接 预警器 卸车 电源 集装箱 平车 本实用新型 集装箱平车 集装箱装卸 新型集装箱 支撑杆顶端 支撑杆中部 底座上部 平行设置 起吊过程 上下活动 车体 底座 脱钩 预警 | ||
本实用新型属于集装箱装卸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集装箱平车卸车预警器。包括声光报警器、顶部触发板、车底接触板、触发开关、支撑杆、底座和电源;支撑杆设置在底座上部一侧,支撑杆中部设置可相对支撑杆上下活动的车底接触板,车底接触板上设置触发开关;顶部触发板与车底接触板平行设置在支撑杆顶端;电源与触发开关电连接,触发开关与声光报警器电连接。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集装箱起吊过程中在车体与集装箱未脱钩的状态下也无法进行很好预警的技术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集装箱装卸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集装箱平车卸车预警器。
背景技术
在集装箱装卸的过程中,因为起吊设备体以及集装箱积庞,在其卸车起吊过程中主要是通过人员观察来判断角件与平车是否脱钩,而吊车操作人员在没有人员指挥观测的情况下有时很难判断集装箱与车体之间是否已经完全脱钩,如果没有脱钩而直接起吊就会存在集装箱与车体没有分离,而直接连同车体一起起吊的事故,从而很容易造成制动阀或车体出现损坏,如果是铁路平车可能造成车体脱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集装箱平车卸车预警器,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集装箱起吊过程中在车体与集装箱未脱钩的状态下也无法进行预警的技术问题。
具体技术方案是,所述集装箱平车卸车预警器,包括声光报警器、顶部触发板、车底接触板、触发开关、支撑杆、底座和电源;支撑杆设置在底座上部一侧,用于支撑顶部触发板、车底接触板和触发开关,支撑杆中部设置可相对支撑杆上下活动的车底接触板,也就是在受到外力作用时车底接触板会沿着支撑杆上下运动;车底接触板上设置触发开关,用于在车底接触板向上运动时,触发开关与顶部触发板接触而接通声光报警器从而发出声光报警;顶部触发板与车底接触板平行设置在支撑杆顶端;电源与触发开关电连接,触发开关与声光报警器电连接。
工作原理,在使用过程中将集装箱平车卸车预警器调节好高度后,设置在平车的一侧,然后将车底接触板放置在平车车底板上,在集装箱起吊过程中,如果角件与平车的锁头已经分离,那么集装箱就可直接被吊起卸下;而如果角件与平车的锁头没有分离,那么在起吊过程中平车就会一起被起吊,而此时车底接触板就会在车底板的作用下被抬高,而当抬高到与顶部触发板接触时,触发开关启动,声光报警器就会发出声光报警,提醒操作人员集装箱与平车没有实现分离,立即停止操作,从而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支撑杆包括与底座连接的第一支撑杆和可与第一支撑杆套接在一起的第二支撑杆,所述顶部触发板固定连接在第二支撑杆顶端,顶部触发板内端头卡接在第二支撑杆上的滑槽内,从而在受到外力作用时,顶部触发板沿着滑槽向上运动,所述第一支撑杆与第二支撑杆连接处还设置有螺纹固定杆,用来在支撑杆的高度调节后对支撑杆进行固定。
车底接触板上垂直设置触发开关固定板,触发开关通过螺丝固定在触发开关固定板上。
所述集装箱平车卸车预警器还包括与第一支撑杆平行设置安装在底座上的线路管,与电源连接的线路穿过线路管后通过触发开关与声光报警器连接。
线路管底座固定设置在底座上,线路管插在线路管底座上与线路管底座活动连接。
电源设置在底座上部。
声光报警器通过固定卡箍连接在顶部触发板上部。
触发开关为自复位行程开关。
有益效果:通过集装箱平车卸车预警器结构的设计使集装箱在起吊过程中不用在人为观察集装箱是否与平板脱离,节省人工;整体结构更加简单,成本更低,更加实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的附图作简单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这些附图所直接得到的技术方案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呼延龙,未经呼延龙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191866.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