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桅顶激光束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及船舶有效
申请号: | 201821102672.3 | 申请日: | 2018-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87311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2 |
发明(设计)人: | 申文静;吕启涛;尹澍;顾泽植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技术大学(筹) |
主分类号: | B63B43/18 | 分类号: | B63B43/1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2 | 代理人: | 欧志明 |
地址: | 518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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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灯 防撞装置 船体 船舶 预警 桅杆 激光光束方向 本实用新型 桅杆顶端 左右两侧 激光束 船体中部 航行设备 倾斜安装 水平安装 运行成本 发射 斜向下 上端 下端 直观 观察 桥梁 | ||
1.一种基于桅顶激光束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水平激光灯、左侧倾斜激光灯以及右侧倾斜激光灯,所述水平激光灯水平安装于船体的桅杆顶端,所述左侧倾斜激光灯和右侧倾斜激光灯均倾斜安装于船体的桅杆顶端,并分别位于所述水平激光灯的左右两侧,所述左侧倾斜激光灯发射的激光光束方向沿船体的左侧斜向下,所述右侧倾斜激光灯发射的激光光束方向沿船体的右侧斜向下,所述水平激光灯发射的激光光束方向沿船体的前方水平向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船预警防撞装置还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安装于船体的桅杆顶端,所述水平激光灯、左侧倾斜激光灯以及右侧倾斜激光灯均安装于所述固定件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激光灯包括左侧水平激光灯和右侧水平激光灯,所述左侧水平激光灯发射出的激光光束为红色,所述右侧水平激光灯发射出的激光光束为绿色。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水平激光灯与右侧水平激光灯均通过调整内部的扫描振镜整形发射出激光光束所呈的角度为锐角。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水平激光灯与右侧水平激光灯发射出的激光光束所呈的角度均为22.5度,并且左侧水平激光灯发射出激光光束的右边缘与所述右侧水平激光灯发射出的激光光束的左边缘重合。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倾斜激光灯发射出的激光光束为红色,所述右侧倾斜激光灯发射出的激光光束为绿色。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倾斜激光灯与右侧倾斜激光灯均通过调整内部的扫描振镜整形发射出激光光束所呈的角度为90度。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倾斜激光灯发射出激光光束所呈的倾斜角度其中,w表示船舶宽度的1/2,H表示船舶的总高度,l1表示船舶与左侧会遇船舶之间的安全会遇距离;所述右侧倾斜激光灯发射出激光光束所呈的倾斜角度其中,w表示船舶宽度的1/2,H表示船舶的总高度,l2表示船舶与右侧会遇船舶之间的安全会遇距离;并且所述左侧倾斜激光灯发射出激光光束与右侧倾斜激光灯发射出激光光束分别在船舶左右两侧的水面上绘出船只防撞安全预警线。
9.一种船舶,包括船体和桅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随船预警防撞装置,所述桅杆的下端安装在所述船体的前端中部,所述随船预警防撞装置安装在所述桅杆的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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