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汽车控制方法、装置、整车控制器及汽车在审
申请号: | 201811408153.4 | 申请日: | 2018-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327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9 |
发明(设计)人: | 李琳;尤霖;刘德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5/04 | 分类号: | B60R25/04;B60K3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文红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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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整车控制器 汽车控制 汽车 安全认证请求 车载监控终端 车速限制指令 限速标识 上电 预设时间间隔 发送 车速限制 驾驶安全 认证请求 验证成功 预设 验证 驾驶 记录 | ||
1.一种汽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汽车中的整车控制器,所述整车控制器与车载监控终端建立通信,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汽车工作时,接收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车速限制指令,其中,所述车速限制指令表征限制所述汽车在下一次上电工作时的最大速度;
验证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认证请求,其中,所述安全认证请求为所述车载监控终端按照第一预设时间间隔发送给所述整车控制器的认证请求;
当所述安全认证请求验证成功时,记录第一限速标识,以使所述汽车在下一次上电时依据所述第一限速标识限制所述汽车的最大速度为第一预设速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安全认证请求验证失败时,记录第二限速标识,以使所述汽车在下一次上电时依据所述第二限速标识限制所述汽车的最大速度为第二预设速度,其中,所述第二预设速度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速度。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认证请求的步骤,包括:
响应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认证请求,生成验证反馈数据,并向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验证反馈数据;
依据所述验证反馈数据,生成第一验证信息;
接收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反馈的第二验证信息,其中,所述第二验证信息为所述车载监控终端依据所述验证反馈数据所生成的信息;
判断所述第一验证信息和所述第二验证信息是否相同,其中,当所述第一验证信息和所述第二验证信息相同时,判定所述安全认证请求验证成功,当所述第一验证信息和所述第二验证信息不同时,判定所述安全认证请求验证失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认证请求的步骤,还包括:
当超过第三预设时间间隔未接收到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反馈的所述第二验证信息时,判定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认证请求验证失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超过所述第一预设时间间隔未接收到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认证请求时,记录第二限速标识,以使所述汽车在下一次上电时依据所述第二限速标识限制所述汽车的最大速度为第二预设速度,其中,所述第二预设速度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速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超过第二预设时间间隔未接收到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心跳报文时,记录第二限速标识,以使所述汽车在下一次上电时依据所述第二限速标识限制所述汽车的最大速度为第二预设速度,其中,所述车载监控终端每隔第四预设时间间隔发送所述心跳报文,所述第四预设时间间隔小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间间隔,所述第二预设速度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速度。
7.一种汽车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汽车中的整车控制器,所述整车控制器与车载监控终端建立通信,所述装置包括:
限制指令接收模块,用于在所述汽车工作时,接收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车速限制指令,其中,所述车速限制指令表征限制所述汽车在下一次上电工作时的最大速度;
认证请求验证模块,用于验证所述车载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认证请求,其中,所述安全认证请求为所述车载监控终端按照第一预设时间间隔发送给所述整车控制器的认证请求;
限速标识记录模块,用于当所述安全认证请求验证成功时,记录第一限速标识,以使所述汽车在下一次上电时依据所述第一限速标识限制所述汽车的最大速度为第一预设速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速标识记录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安全认证请求验证失败时,记录第二限速标识,以使所述汽车在下一次上电时依据所述第二限速标识限制所述汽车的最大速度为第二预设速度,其中,所述第二预设速度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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