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话管控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811013029.8 | 申请日: | 2018-08-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680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6 |
| 发明(设计)人: | 张本善;张爽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本善 |
| 主分类号: | H04M3/42 | 分类号: | H04M3/42;H04W4/16;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屠志力 |
| 地址: | 214121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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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被呼叫方 管控 通话 通话补偿 电话呼叫 来电呼叫 来电提醒 骚扰电话 通话结束 通话请求 通信终端 用户接听 呼叫方 呼叫 来电 放弃 承诺 资金 | ||
1.一种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被呼叫方的通信终端接到来电呼叫时,要求呼叫方向被呼叫方作出通话补偿承诺的前提下,才发出来电提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被呼叫方用户接听来电,在通话结束后,能够选择需要或放弃该通话补偿。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被呼叫方的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安装有管控程序,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向呼叫方发出“被呼叫方要求设定金额的通话补偿”的通知,以要求呼叫方向被呼叫方作出通话补偿承诺。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被呼叫方的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安装有管控程序,被呼叫方用户接听来电后,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询问被呼叫方用户是否需要该通话补偿。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被呼叫方安装有管控程序的通信终端接到来电呼叫时,首先判断来电号码是否在被呼叫方通信终端的号码簿中,若是,则发出来电提醒;若否则进入管控通话流程。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被呼叫方安装有管控程序的通信终端接到来电呼叫时,进入管控通话流程;
在管控通话流程中,被呼叫方通信终端首先查询使用该来电号码的呼叫方是否为管控程序用户;
步骤S2.1,若呼叫方是管控程序用户,则向呼叫方发出一个“被呼叫方要求设定金额的通话补偿”的通知;
步骤S2.1.1,若呼叫方认可该通话补偿,则被呼叫方通信终端发出来电提醒,并在被呼叫方用户接听来电后,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询问被呼叫方用户是否需要该通话补偿;
步骤S2.1.1.1,若被呼叫方需要该通话补偿,则通话结束后直接或按照满足设定条件时从呼叫方划转通话补偿对应的金额给被呼叫方,完成支付;
步骤S2.1.1.2,若被呼叫方不需要该通话补偿,则通话结束后无需支付操作;
步骤S2.1.2,若呼叫方不认可该通话补偿,则结束来电呼叫进程。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骤S2.2,若呼叫方不是管控程序用户,则通知呼叫方安装相应管控程序;然后结束来电呼叫进程。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骤S2.1.1.1中的设定条件为本次通话时长大于一个设定时长。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话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
设置一个安装有管控程序的管控平台,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能够与通信终端上的管控程序实时交换数据;管控程序的用户在管控平台上预存诚信金,管控平台实现诚信金管理和通话补偿支付;
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通话补偿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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