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香烟在审
| 申请号: | 201780032830.4 | 申请日: | 2017-04-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751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5 |
| 发明(设计)人: | D·P·弗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JT国际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伟;王锦阳 |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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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香烟 电池 液体储集器 加热部件 空气出口 空气管道 区段配置 液体出口 液体供应 壳体 加热 联接 | ||
1.一种电子香烟,包括
-壳体,其具有用于装纳液体的液体区段和用于装纳电池的电池区段,所述液体区段和电池区段配置成彼此联接,
-芯,其用以吸取所述液体,以及
-加热部件,其用于加热所述芯,其中
--所述液体区段包括设置有将液体供应到所述芯的液体出口的液体储集器以及形成沿着所述芯且到空气出口的气流的空气管道,
--所述加热部件和所述芯组合以形成组合构造,所述组合构造具有至少部分导电的外表面,以及
--所述电子香烟包括电连接到所述电池的阳极的第一电接触部件和电连接到所述电池的阴极的第二电接触部件,所述第一电接触部件和第二电接触部件与所述组合构造的所述外表面的导电部分接触而不与其附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不含延伸远离所述外表面的突出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整个所述组合构造基本上沿着直线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不含横向于所述直线延伸的突出部分。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具有沿着其纵向轴线延伸的细长形式。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具有的刚度使得其在被机械处置时,例如在机械抓放操作期间,维持其形式。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具有的刚度使得其在受到重力时维持其形式。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第一电接触部件和第二电接触部件沿着所述组合构造的纵向轴线彼此相隔一定距离定位。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位于第一支撑部件与相对的第二支撑部件之间以将所述组合构造保持在固定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第一电接触部件和第二电接触部件设置于所述第一支撑部件上。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第一电接触部件和第二电接触部件设置于所述第二支撑部件上。
12.根据权利要求9到11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接触所述第一支撑部件和第二支撑部件而不与第一支撑部件和第二支撑部件附接。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与所述电子香烟没有任何附接性接触。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的所述芯由陶瓷材料形成。
15.根据权利要求1到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的所述芯由纤维材料形成。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的所述加热部件由导电线形成。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导电线沿着所述芯的整个长度延伸。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导电线围绕所述芯卷绕成螺旋形式。
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加热部件由设置于所述陶瓷材料中的导电添加剂形成。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香烟,其中所述组合构造位于所述液体区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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