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玻璃火焰抛光枪用的氧气储存室有效
申请号: | 201721003765.6 | 申请日: | 2017-08-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74684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8 |
发明(设计)人: | 王为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桐乡市河山工艺玻璃器皿厂 |
主分类号: | C03B29/00 | 分类号: | C03B29/00;F23D14/32;F23D14/46;F23D14/48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欣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09 | 代理人: | 陈杭君 |
地址: | 314516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氧气存储 玻璃火焰抛光 氧气储存室 氧气 室内流动 封堵件 设备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 多孔输气管 安装底板 玻璃抛光 存储氧气 火焰抛光 技术设计 支撑组件 纵向开口 纵向两侧 回火 燃气 死角 | ||
1.一种玻璃火焰抛光枪用的氧气储存室,包括存储氧气的氧气存储管(4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氧气存储管(41)的横截面为弧形,所述的氧气存储管(41)的两端各紧插有一个氧气存储管封堵件(42),位于所述的两个氧气存储管封堵件(42)的内侧和氧气存储管(41)上纵向开口处的纵向两侧之间夹设有氧气安装底板(43),所述的氧气安装底板(43)上设有供氧气存储管(41)内的氧气喷出的氧气喷口组件(44),所述的氧气存储管(41)内紧设有用于支撑多孔输气管(45)的多孔支撑组件(46),所述的氧气存储管(41)中部设有供外部的氧气输入总管(b)贯穿后与多孔输气管(45)连接的氧气输入中孔(4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火焰抛光枪用的氧气储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孔输气管(45)包括输气管本体(451),所述的输气管本体(451)纵向一侧中部开设有与外部的氧气输入总管(b)连接的氧气输入内孔(452),所述的输气管本体(451)上且位于所述的氧气输入内孔(452)沿输气管本体(451)纵向方向的两侧各自依次设有第一氧气输出组件(453)和第二氧气输出组件(454),所述的输气管本体(451)的两端紧插有输气管封堵件(455),所述的第一氧气输出组件(453)包括至少两个且间隔均匀的并呈一字型排列的第一氧气输出分孔(4531);所述的第二氧气输出组件(454)包括至少两个且间隔均匀的并呈一字型排列的第二氧气输出分孔(4541),相邻的所述的第一氧气输出分孔(4531)的间距是相邻的第二氧气输出分孔(4541)的间距的1至3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火焰抛光枪用的氧气储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氧气输出分孔(4531)和第二氧气输出分孔(4541)的大小、形状相同,所述的第二氧气输出分孔(4541)和第一氧气输出分孔(4531)的形状都为圆形,所述的氧气输入内孔(452)的形状与第一氧气输出分孔(4531)、第二氧气输出分孔(4541)的形状相同、其大小是第一氧气输出分孔(4531)、第二氧气输出分孔(4541)大小的1至3倍,所述的第二氧气输出组件(454)内包含的第二氧气输出分孔(4541)的数量是第一氧气输出组件(453)内包含的第一氧气输出分孔(4531)的数量的1至3倍,所述的第一氧气输出组件(453)和第二氧气输出组件(454)的间距与相邻的所述的第一氧气输出分孔(4531)的间距相同,所述的输气管本体(451)的横截面形状为环形,所述的输气管封堵件(455)的形状与输气管本体(451)内侧形状相同、其大小为略大于输气管本体(451)内侧横截面大小的封堵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火焰抛光枪用的氧气储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孔支撑组件(46)包括至少两个紧设于氧气存储管(41)内侧且呈间隔设置的支撑板(461),所述的支撑板(461)的中部设有供多孔输气管(45)穿设的支撑孔(462),所述的支撑板(461)上位于支撑孔(462)的水平方向两侧各设有一个呈对应设置的氧气通风孔(46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火焰抛光枪用的氧气储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板(461)上位于支撑孔(462)的竖向两侧各设有一个氧气通风槽(46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火焰抛光枪用的氧气储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板(461)上位于支撑孔(462)的竖向向上一侧的氧气通风槽(464)的横截面呈到V形、其槽口与所述的支撑孔(462)连通;所述的支撑板(461)上位于支撑孔(462)的竖向向下一侧的氧气通风槽(464)的横截面呈到矩形、其槽口竖向向下且与外界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火焰抛光枪用的氧气储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氧气存储管(41)的横截面的弧度大于180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桐乡市河山工艺玻璃器皿厂,未经桐乡市河山工艺玻璃器皿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003765.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