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10217.0 | 申请日: | 2017-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408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7 |
发明(设计)人: | 姜占军;李永海;徐中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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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改进 构造 电子 烟雾 | ||
1.一种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包括装置壳体、发热元件以及开设于所述装置壳体内的气流通道,所述发热元件位于一雾化腔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气流通道内设置有一用于阻隔气流的隔离件,在该隔离件上界定形成有一进气区域和排气区域;其中所述进气区域、排气区域与所述雾化腔相隔离地上下分层设置,并且所述雾化腔分别与所述进气区域、排气区域相连通,所述进气区域内的气流可向下流入下层的雾化腔内,再返回至上层的排气区域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装置壳体上开设有第一进气孔,且所述第一进气孔的位置高于所述隔离件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气孔开设于所述装置壳体的侧壁上,并通过该装置壳体的侧壁内的一气道向下与所述进气区域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进气区域内开设有向下连通所述雾化腔的第二进气孔,所述第二进气孔与所述第一进气孔错开一定角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排气区域内向下开设有连通所述雾化腔的第一出气孔,所述第一出气孔与第二进气孔位于所述雾化腔的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装置壳体的顶部还开设有第二出气孔,所述第二出气孔与第一出气孔错开一定角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气孔与第一出气孔之间,以及所述第二进气孔与所述第一进气孔之间均错开90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隔离件的一表面上具有凸出的分隔筋,该分隔筋的左右两侧区域形成所述进气区域和排气区域。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装置壳体中心还设置有其下端具有开口的储油杯,在所述储油杯周围以及下方的空间形成所述气流通道。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改进气道构造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储油杯下端的开口内填充有渗油层,所述发热元件与所述渗油层表面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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