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广告投放功能的充电桩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04819.0 | 申请日: | 2017-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267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8 |
发明(设计)人: | 杨永添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远市粤万通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27/00 | 分类号: | G09F27/00;G09F23/00;G02B1/04;G02B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471 | 代理人: | 付登云 |
地址: | 511517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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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广告 投放 功能 充电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充电桩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广告投放功能的充电桩。
背景技术
现在社会中,广告投放在人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但是其投放效果方面却是难以保证,但是有些广告机因为设置在人们经常驻足停留的地方,如将广告机安装在电梯中,利用人们在电梯中驻足等待时间而获得较好的投放效果。如果设置在其他行人行走路过的地方,一般需要将广告机的显示屏做到巨大,以引起人们注意,但是巨大的显示屏在成本上付出也会相应大增,同时也到处设置也不现实,反而会引起适得其反的效果。
对于充电桩而言,人们在充电时会驻足停留,利用该情况使充电桩具有广告投放功能,会获得较好的投放效果。现有专利中如具有传媒功能的充电桩(申请号为CN201420634159.4)的提供了充电桩投放广告的方案,但是该方案仅是解决如何投放问题,在如何引起人们关注投放的广告方面没有并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解决方案;同时对于申请号为CN201420634159.4的具有传媒功能的充电桩专利来说,其广告投放是全天候投放,在无人停留时也在进行投放,这种情形下,由于充电桩用电是商业用电,广告投放所消耗的电费成本也必然增大,其并非节能的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广告投放功能的充电桩,以实现引起人们关注,也实现本实用新型的节能目的和减少充电桩广告投放时商业用电的成本负担。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广告投放功能的充电桩,包括显示屏、扬声器、存储模块、人体红外感应器、菲涅尔透镜、通信模块、处理器模块以及电源模块;
其中,所述人体红外感应器设置在所述菲涅尔透镜的焦点位置,所述显示屏、所述扬声器、所述存储模块、所述人体红外感应器和所述通信模块分别与所述处理器模块电连接,所述电源模块提供所述显示屏、所述扬声器、所述存储模块、所述人体红外感应器、所述通信模块和所述处理器模块的工作电源。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屏为触摸显示屏。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屏尺寸为19寸或者22寸。
进一步地,所述通信模块为无线通信模块和/或有线通信模块。
进一步地,当所述通信模块包括无线通信模块时,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为3G通信模块和/或4G通信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无线通信模块还包括WiFi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扬声器为立体声扬声器。
进一步地,所述菲涅尔透镜由透明玻璃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菲涅尔透镜由透明塑料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具有广告投放功能的充电桩为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或者交直流一体充电桩。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上技术方案,至少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广告投放功能的充电桩,通过人体红外感应器感应有人进入其感应区时,触发广告投放,利用菲涅尔透镜使人体红外感应器获得一个伞状感应区,克服人体红外感应器直线式感应区域的缺陷,进一步扩大人体红外感应器的感应区域,这种广感应区域触发式投放广告的方式,可以实现将人们的关注导引到投放的广告上;同时本实用新型在无人时不会投放广告,减少本实用新型在投放广告时耗费的电量,实现本实用新型的节能目的和减少充电桩广告投放时商业用电的成本负担。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广告投放功能的充电桩的正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广告投放功能的充电桩的工作原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人体红外感应器与菲涅尔透镜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中,1-显示屏;2-扬声器;3-存储模块;4-人体红外感应器;5-菲涅尔透镜;6-通信模块;7-处理器模块;8-电源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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