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检测食用机榨香油色泽稳定性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48783.X | 申请日: | 201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069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1 |
发明(设计)人: | 曾亚丽;徐婷;刘占;陈穗;贾爱娟;杨明泉;林虹;樊瑞;李婕;余雪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44 | 分类号: | G01N1/44;G01N21/25 |
代理公司: | 广州知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4 | 代理人: | 刘小敏 |
地址: | 528437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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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香油 机榨 食用 色泽稳定性 种检测 出厂 检验室 检测结果 色泽变化 时间成本 增加生产 小包装 保质期 生产 预测 能源 应用 | ||
1.一种检测食用机榨香油色泽稳定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步骤一,样品处理:称取45~105g食用机榨香油的样品,置于50~250ml烧杯中,在杯口反盖一个培养皿,放于已恒温至95~1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加热4~6小时;
(2)步骤二,检测:将装有经过步骤一加热处理后的样品之烧杯取出,再将该烧杯放入冷水浴中,冷却至室温后,擦干烧杯外壁,轻轻摇动烧杯,使所述样品均匀,用罗维朋比较测色仪测定所述样品色泽;
(3)步骤三,结果判定:对于一级食用机榨香油,加热处理后的样品的罗维朋色泽应在以下范围内:黄色值≤70,红色值≤10.8;对于二级食用机榨香油,加热处理后的样品的罗维朋色泽应在以下范围内:黄色值≤70,红色值≤15.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测食用机榨香油色泽稳定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样品处理的条件为在1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加热4小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测食用机榨香油色泽稳定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步骤一,样品处理:称取49.5g一级食用机榨香油,置于50ml烧杯中,在杯口反盖一个培养皿,放于已恒温至9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加热6小时;
(2)步骤二,检测:将加热处理后的样品取出,将烧杯放入冷水浴中,冷却至室温后,擦干烧杯外壁,轻轻摇动烧杯,使样品均匀,用罗维朋比较测色仪测定色泽;
(3)步骤三,结果判定:对于一级食用机榨香油,加热处理后的样品的罗维朋色泽应在此范围内:黄色值≤70,红色值≤10.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测食用机榨香油色泽稳定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步骤一,样品处理:称取88.1g二级食用机榨香油,置于200ml烧杯中,在杯口反盖一个培养皿,放于已恒温至1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加热4小时;
(2)步骤二,检测:将装有经过步骤一加热处理后的样品之烧杯取出,再将该烧杯放入冷水浴中,冷却至室温后,擦干烧杯外壁,轻轻摇动烧杯,使所述样品均匀,用罗维朋比较测色仪测定所述样品色泽;
(3)步骤三,结果判定:对于二级食用机榨香油,加热处理后的样品的罗维朋色泽应在此范围内:黄色值≤70,红色值≤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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