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圆管工件半自动放料夹持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1440903.1 | 申请日: | 201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718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01 |
发明(设计)人: | 何国強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江津区津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Q7/00 | 分类号: | B23Q7/00;B23Q7/08;B23Q7/16 |
代理公司: | 重庆中之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3 | 代理人: | 林祖锋 |
地址: | 402260***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圆管 工件 半自动 夹持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圆管工件半自动放料夹持装置,包括承台和传输管道,承台一侧设有耳板,耳板上沟槽,传输管道位于沟槽开口的正上方。传输管道内壁上设有第一凸腔,第一凸腔内的顶部铰接一块圆弧板,传输管道设置有第一第二定滑轮,钢丝绕在滑轮上连接圆弧板。传输管道内部设置有带有压力传感器的第二凸腔,压力传感器连接有第二弹簧,第二弹簧端部连接能自由进出第二凸腔的伸缩块,伸缩块位于传输管道内部与下落的待加工圆管相接触的位置但不能阻止待加工圆管的下落。固定装置包括两根竖直固定的第二支撑柱,螺纹杆从螺纹孔中穿过连接固定夹,另一端连接手柄。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放料装置,具体涉及一种圆管工件半自动放料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圆管在加工时都需要夹持,而夹持时,大多是人工把工件装上夹持装置,且一般的夹持装置都需要用诸多螺栓多方位拧紧,使得加工的效率低下,且手工夹持容易出现钢管装夹不牢靠的情况。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圆管工件半自动放料夹持装置,解决了现有的夹持固定装置纯人工操作时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圆管工件半自动放料夹持装置,包括承台和传输管道,所述承台一侧设有两个伸出承台侧面的耳板,耳板上设有用于支撑工件的开口朝上的沟槽,所述传输管道输出端口一侧边缘与承台设有耳板的一侧上端固定连接并使得所述传输管道出口端位于沟槽开口的正上方;所述传输管道靠与承台相连的一侧的内壁上设有第一凸腔,第一凸腔朝靠承台的一侧凸起,所述第一凸腔内的顶部铰接一块圆弧板,所述圆弧板的圆弧凸面朝管道内部,且所述圆弧板的凹面与第一凸腔底部通过第一弹簧连接,所述第一弹簧的弹力可使得圆弧板能向上转动到管道内部而阻止待加工圆管下落;所述第一凸腔下部的传输管道外壁上设置有一根连杆,所述连杆的端部设置有第一定滑轮,承台上设置有一根第一液压杆,所述第一液压杆端部设置有第二定滑轮,所述圆弧板的自由端上连有钢丝绳的一端,另一端绕过第一滑轮、第二滑轮后固定于位于承台的拉环上;
所述传输管道远离承台一侧的输出端口处设有连通传输管道内部的第二凸腔,所述第二凸腔内设置有一个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朝传输管道内部的一端连接有水平设置的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端部连接一个半球形的伸缩块,所述伸缩块能自由进出第二凸腔,伸缩块位于传输管道内部与下落的待加工圆管相接触的位置但不能阻止待加工圆管的下落;
还包括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包括两根竖直固定的第二支撑柱,所述第二支撑柱间隔设置且第二支撑柱上的螺纹孔位于一条直线上,螺纹杆从螺纹孔中穿过且一端连接沿径向顶紧待加工圆管的固定夹,另一端设置一个用于转动螺纹杆的手柄,所述固定夹的开口呈半径等于工件截面半径的半圆状,且其开口的深度小于工件的直径。
进一步地,所述传输管道的出口端与耳板之间的承台内部设置有一个可以伸出承台并挡住工件下落的第二液压杆。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夹的开口呈阶梯圆弧状缺口,所述阶梯圆弧状开口包括若干个用于夹住不同管径待加工圆管的圆弧形缺口,并且沿着开口的深度方向圆弧形缺口的直径逐渐变小。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在承台侧壁上设置带有沟槽的耳板,不仅使的上方传输管道下来的圆管有支撑,还使得固定装置的开口能从沟槽之间直接对准圆管,使得固定装置固定圆管时,管件不会偏移。管道上利用第一液压杆的伸缩来和滑轮的滚动来控制圆弧板的在传输管道内的位置,通过圆弧板来控制传输管道中的圆管下落的通断,此结构简单实用。在传输管道的出口处设置位于凹槽内的压力传感器和通过第二弹簧与压力传感器连接的圆弧状伸缩块,当圆管从传输管道内落下时,挤压伸缩块使得压力通过第二弹簧传递给压力传感器,伸缩块采用圆弧状且用第二弹簧连接,使得圆管与伸缩块圆弧接触时,有一个向管道内壁的压力,使得伸缩块能挤压弹簧进入凹槽内,不仅不会影响圆管的正常通过,还使得压力传感器能监测管件的通过。固定装置采用固定开口半径等于圆管,只需摇动手柄移动固定夹,夹住圆管且与承台侧壁共同固定即可,此装置操作方便,步骤简单。
附图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市江津区津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重庆市江津区津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44090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