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放置易碎产品的工装支架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18352.4 | 申请日: | 2017-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357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04 |
发明(设计)人: | 石增长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昌县洋花园果木专业合作社 |
主分类号: | B65G49/06 | 分类号: | B65G49/06 |
代理公司: |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11 | 代理人: | 杨慧玲 |
地址: | 3125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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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夹具本体 卡爪 上表面 工装支架 易碎产品 等分点 待加工工件 固定夹持 活动连接 过渡槽 阶梯状 夹持 丝杠 加工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放置易碎产品的工装支架,包括夹具本体和卡爪,所述夹具本体为圆柱形,所述卡爪设置在所述夹具本体的上表面,所述夹具本体的上表面开有调节槽,所述调节槽通过丝杠与所述卡爪活动连接,所述卡爪设置在所述夹具本体上表面的四等分点上,所述卡爪设置有阶梯状的过渡槽。有益效果是能够通过夹具本体上表面四等分点的卡爪,全方向与待加工工件固定夹持,能够提升夹持的紧密度,提升加工质量。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夹具工装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放置易碎产品的工装支架。
背景技术
在玻璃生产加工车间,玻璃成品倒角后需要运输存放或转运至下一步工序的生产线上,由于玻璃成品倒角后,不能再像玻璃毛坯那样竖直成排存放转运,因此,工人通常转运是通过每块玻璃单独用边角工具包好,再叠放运输,这就降低了转运的效率。但是现有的玻璃等易碎产品的转运支架,存在转运效率低,放置不安全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旨在提出一种放置易碎产品的工装支架,能够提升放置玻璃等易碎产品的安全性,提升转运的效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放置易碎产品的工装支架,包括支架本体和三角上架,所述支架本体由不锈钢制成,所述支架本体为矩形框形,所述支架本体的底部设置有四支腿,所述三角上架设置在支架本体上,所述三角上架包括支撑杆和横杆,所述支撑杆位于左右两侧,并搭建成三角形,所述横杆位于所述支撑杆的交接处,所述支撑杆中部连接有加强杆,所述加强杆的下端固定连接所述支架本体。
进一步的,所述夹所述支腿的底部设有防滑胶垫。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本体表面镀有锌膜层。
进一步的,所述夹具本体的表面镀有锌膜层。
进一步的,所述三角上架镀有锌膜层。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本体的中部设有稳定杆。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述的放置易碎产品的工装支架具有以下优势:
支架本体上的三角上架,能够起到三角形支撑稳定的作用,放置易碎产品在三角上架上,能够提到靠背支撑的作用,三角上架由支撑杆和横杆搭建而成,能够提升支架本身的稳定性,加强杆能够提升三角上架机械强度,稳定杆位于支架本体的底部,能够提升支架本体的稳定性。能够提升放置玻璃等易碎产品的安全性,提升转运的效率。
附图说明
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说明:
1-支架本体;2-三角上架;3-支腿;4-支撑杆;5-横杆;6-加强杆;7-稳定杆。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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