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聚合支付方法、移动设备及存储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711154276.5 | 申请日: | 2017-11-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715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31 |
| 发明(设计)人: | 李晓云;戴友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微付充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32 | 分类号: | G06Q20/32;G06Q20/34;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钟子敏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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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聚合 支付 方法 移动 设备 存储 装置 | ||
1.一种聚合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移动设备在自身NFC器件与扣费终端通信过程中,利用自身开设的虚拟卡通过所述扣费终端的资格验证,所述虚拟卡包含聚合支付卡标记,所述聚合支付卡标记用于标识所述虚拟卡关联有支付账户,所述支付账户对应多个支付应用,以由所述支付应用通过所述支付账户来处理实现支付;所述虚拟卡仅用于支付身份资格验证,而不具有支付能力,所述资格验证包括确认所述移动设备是否有授权的金融账户;
所述移动设备通过与所述虚拟卡关联的支付账户,处理所述扣费终端发起的扣费请求;
所述移动设备在所述自身NFC器件与所述扣费终端通信过程的一开始,即通过所述虚拟卡与所述支付账户的关联关系,启动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应用并向用户显示其界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支付账户处理所述扣费终端发起的扣费请求之前,包括:
所述移动设备通过所述NFC器件接收来自所述扣费终端的扣费请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支付账户处理所述扣费终端发起的扣费请求包括:
所述移动设备的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应用基于所述扣费请求向用户提示是否允许扣费/授权验证信息输入;
所述移动设备在接收到允许扣费指令和/或所述支付账户的授权验证信息情况下,通过所述支付应用将所述扣费请求的费用信息和/或所述支付账户的授权验证信息发送至所述支付账户的后台服务器,以使得所述后台服务器处理所述扣费请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支付账户处理所述扣费终端发起的扣费请求之前,包括:
所述移动设备通过所述NFC器件将所述支付账户信息发送至所述扣费终端,以使得所述扣费终端通过其后台服务器向所述支付账户的后台服务器发送扣费请求及所述支付账户信息;
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应用接收来自所述支付账户的后台服务器的所述扣费请求,所述扣费请求包括费用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支付账户处理所述扣费终端发起的扣费请求包括:
所述支付应用基于所述扣费请求向用户提示是否允许扣费/授权验证信息输入;
所述移动设备在接收到允许扣费指令和/或所述支付账户的授权验证信息情况下,通过所述支付应用将所述允许扣费指令/支付账户的授权验证信息发送至支付账户的后台服务器,以使得所述后台服务器处理所述扣费请求。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用自身开设的虚拟卡通过所述扣费终端的资格验证包括:
所述移动设备通过所述NFC器件将所述虚拟卡的卡信息发送至所述扣费终端,以使得所述扣费终端通过所述卡信息判断所述虚拟卡是否为授权卡,以及通过所述卡信息是否包含聚合支付卡标记来判断是向所述支付账户发起扣款请求,还是向所述虚拟卡发起扣款请求。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设备在自身NFC器件与扣费终端通信过程的一开始,即通过所述虚拟卡与所述支付账户的关联关系,利用所述支付账户对应的支付应用主动向所述支付账户的后台服务器发送通信信息,以预先建立与所述支付账户的后台服务器的连接。
8.一种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设备包括处理器和NFC器件,所述处理器耦接所述NFC器件,所述处理器在工作时执行指令,能够实现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9.一种具有存储功能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存储有程序,所述程序被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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