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解锁方法及移动终端有效
| 申请号: | 201710982758.3 | 申请日: | 2017-10-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0936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 发明(设计)人: | 邱益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21/31 | 分类号: | G06F21/31;G06F21/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 地址: | 5238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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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解锁 方法 移动 终端 | ||
1.一种解锁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屏幕锁定状态下,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切换为握持状态;
若所述移动终端切换为握持状态,解除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锁定,并解锁第一信息;
在解锁所述第一信息之后,开启身份信息验证,在后台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其中,所述开启身份信息验证,在后台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包括:通过移动终端的图像采集装置采集用户的面部信息、虹膜信息或者指纹信息,并在后台进行身份信息验证;
若身份信息验证通过,解锁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二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的隐私等级高于所述第一信息的隐私等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内设置有第一应用程序和第二应用程序,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的隐私等级低于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的隐私等级;
所述解锁第一信息的步骤包括:
开放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的使用权限;
所述解锁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二信息的步骤包括:
开放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的使用权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切换为握持状态的步骤包括:
判断是否检测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触摸操作;
若是,则判定所述移动终端切换为握持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是否检测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触摸操作的步骤包括:
判断是否采集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阈值的压力;
若是,则判定检测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触摸操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是否检测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触摸操作的步骤包括:
判断是否检测到预设区域的红外信号;
若是,则判定检测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触摸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是,则判定所述移动终端切换为握持状态的步骤包括:
若检测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触摸操作,则判断是否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姿态变化值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阈值;
若是,则判定所述移动终端切换为握持状态。
7.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握持状态判断模块,用于在屏幕锁定状态下,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切换为握持状态;
第一解锁模块,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切换为握持状态,解除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锁定,并解锁第一信息;
身份信息验证模块,用于在解锁所述第一信息之后,开启身份信息验证,在后台进行身份信息验证;所述身份信息验证模块,具体用于:通过移动终端的图像采集装置采集用户的面部信息、虹膜信息或者指纹信息,并在后台进行身份信息验证;
第二解锁模块,用于若身份信息验证通过,解锁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二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的隐私等级高于所述第一信息的隐私等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内设置有第一应用程序和第二应用程序,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的隐私等级低于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的隐私等级;
所述第一解锁模块用于:
开放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的使用权限;
所述第二解锁模块用于:
开放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的使用权限。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状态判断模块用于:
判断是否检测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触摸操作;
若是,则判定所述移动终端切换为握持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状态判断模块还用于:
判断是否采集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阈值的压力;
若是,则判定检测到作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触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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