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轿厢、电梯系统以及检查、维护和/或修理电梯系统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967940.1 | 申请日: | 2017-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5429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6 |
发明(设计)人: | J.科特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的斯电梯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B11/02 | 分类号: | B66B11/02;B66B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强 |
地址: | 美国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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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系统 以及 检查 维护 修理 方法 | ||
1.一种电梯轿厢(6),其包括:
至少一个活动壁板(16、18),所述至少一个活动壁板(16、18)可在闭合位置与至少一个打开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闭合位置中,所述至少一个活动壁板(16、18)构成所述电梯轿厢(6)的侧壁的一部分,所述至少一个打开位置提供允许从所述电梯轿厢(6)内部触及电梯外部的区域的开口(24),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活动壁板(16、18)包括构成或支撑轿厢操作面板(7b)的第一活动壁板(16);其中由所述至少一个活动壁板(16、18)提供的所述开口(24)允许触及所述电梯轿厢(6)外部的需要检查、维护和/或修理的区域(20、22),并且所述至少一个打开位置还提供触及所述轿厢操作面板的后侧的开口;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活动壁板(16、18)可在与所述电梯轿厢(6)的侧壁平行或正交的方向上滑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包括轿顶(12),其中在所述电梯轿厢(6)的所述轿顶(12)中不存在开口或翻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沿着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沿着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25%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沿着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33%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沿着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50%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沿着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66%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沿着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75%延伸。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沿着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90%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向下延伸到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50%。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向下延伸到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33%。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向下延伸到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25%。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向下延伸到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15%。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向下延伸到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10%。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向下延伸到所述电梯轿厢(6)的地板。
1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向上延伸到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50%。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梯轿厢(6),其中所述第一活动壁板(16)向上延伸到所述电梯轿厢(6)的高度的至少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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