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透明显示器的增强现实显示方法和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707974.7 | 申请日: | 2017-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060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2 |
发明(设计)人: | 王利民;周明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F3/147;G06K9/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铭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304 | 代理人: | 孙伟峰,武岑飞 |
地址: | 518132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透明 显示器 增强 现实 显示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总体说来涉及增强现实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讲,涉及一种基于透明显示器的增强现实显示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增强现实技术作为一种实现虚拟与现实结合的技术,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最近开发的图像技术和透明电子设备技术,活跃地研究了能够看到后部的对象同时显示图像的透明显示器,这种透明显示器是由透明显示面板形成的设备,使得对象可通过透明显示面板被观看。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在于提供一种基于透明显示器的增强现实显示方法和装置,以解决现有的在透明显示器上显示对象的辅助信息时用户的视野易被遮挡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发明示例性实施例的一方面,提供一种基于透明显示器的增强现实显示方法,所述透明显示器介于用户与对象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强现实显示方法包括:确定用户视点相对于所述透明显示器的第一三维坐标位置;从所述透明显示器的背后的场景中识别所述对象,并获取所述对象的辅助信息;确定所述对象相对于所述透明显示器的第二三维坐标位置;基于第一三维坐标位置和第二三维坐标位置确定所述对象在所述透明显示器上的观看区域的位置,其中,所述观看区域为在所述用户视点处透过所述透明显示器观看所述对象的区域;根据所述观看区域的位置确定所述对象的辅助信息在所述透明显示器上的显示位置;控制所述透明显示器在所述显示位置显示所述辅助信息。
可选地,确定用户视点相对于所述透明显示器的第一三维坐标位置的步骤可包括:通过设置在所述透明显示器第一表面的第一摄像单元获取用户的人脸图像;对所述人脸图像进行识别,确定人眼在人脸图像中的位置;根据人眼在人脸图像中的位置确定用户视点;以所述透明显示器上的预定位置作为参考坐标系的原点,确定所述用户视点相对于所述原点的三维坐标,并将确定的所述三维坐标作为第一三维坐标位置。
可选地,从透明显示器的背后的场景中识别所述对象的步骤可包括:通过设置在所述透明显示器第二表面的第二摄像单元获取所述场景的图像,其中,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可为所述透明显示器彼此背对的两个面;对所述图像进行识别,确定所述图像中的对象,其中,确定所述对象相对于所述透明显示器的第二三维坐标位置的步骤可包括:确定所述对象相对于所述参考坐标系的原点的三维坐标,并将确定的所述三维坐标作为第二三维坐标位置。
可选地,第一摄像单元在所述透明显示器第一表面上的设置位置与第二摄像单元在所述透明显示器第二表面上的设置位置可彼此背对,所述预定位置可为第一摄像单元在第一表面上的设置位置或第二摄像单元在第二表面上的设置位置。
可选地,所述增强现实显示方法可还包括:对所述图像进行边缘侦测,识别所述对象的边界,其中,第二三维坐标位置可包括所述对象的边界上的所有的点相对于所述原点的三维坐标,其中,基于第一三维坐标位置和第二三维坐标位置确定所述对象在所述透明显示器上的观看区域的位置的步骤可包括:以所述透明显示器所在的平面作为参考平面,将用户视点的第一三维坐标位置与所述对象的边界上的所有的点的三维坐标进行连线,将所述连线与所述参考平面的所有交点所构成的区域在所述透明显示器上的位置作为所述观看区域的位置。
可选地,控制所述透明显示器在所述显示位置显示所述辅助信息的步骤可包括:确定所述辅助信息的类型;根据所述辅助信息的类型,将所述辅助信息显示在所述观看区域的位置的周围,或者使所述辅助信息的显示位置与所述观看区域的位置重合。
可选地,所述增强现实显示方法可还包括:感测外界的环境光值;当外界的环境光值越大时,所述辅助信息的显示亮度值越高。
可选地,所述增强现实显示方法可还包括:感测外界的环境光值;根据预定的多个环境光值与多个显示亮度值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感测的所述环境光值所对应的显示亮度值;将所述辅助信息的显示亮度调整至确定的所述显示亮度值。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707974.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