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悬架总成在审
申请号: | 201710648101.3 | 申请日: | 2017-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581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发明(设计)人: | 李海波;邢国栋;王金员;朱利超;邵刚;曹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G7/00 | 分类号: | B60G7/00;B60G1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252 | 代理人: | 王立民,洪余节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悬架 总成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结构,尤其涉及一种车辆悬架总成。
背景技术
汽车悬架系统是汽车最主要的部件之一,最主要的功能是传递作用在车轮和车架之间的力和力矩,并缓和汽车驶过不平路面时所产生的冲击,衰减由此引起的承载系统的振动,以保证汽车行驶的平顺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辆悬架总成,可靠性高,装配维修方便,且重量轻,平顺性好。
本发明的车辆悬架总成,包括车架、平行的第一车桥和第二车桥,还包括:悬架支座,固定设置在所述车架的两侧,具有下部连接轴;所述第一车桥和所述第二车桥分别通过上推力杆与所述车架连接;所述第一车桥和所述第二车桥分别通过下推力杆与所述下部连接轴连接;平衡臂,卡接在每侧的所述悬架支座上,并且所述平衡臂与所述悬架支座卡接的位置位于所述下部连接轴之上;每侧的所述平衡臂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第一车桥和所述第二车桥。
如上所述的车辆悬架总成,其中,所述悬架支座和所述平衡臂之间设置有减震弹簧。
如上所述的车辆悬架总成,其中,所述悬架支座和车架之间设置有减震杆;所述平衡臂的中心部与所述悬架支座卡接,在所述中心部两侧的对称位置处,具有减震杆连接座,所述减震杆具有多个,分别通过所述减震杆连接座连接在所述平衡臂和所述车架之间。
如上所述的车辆悬架总成,其中,所述平衡臂上形成弹簧底座,在所述弹簧底座上具有凸起的第一连接柱;在所述悬架支座上形成有弹簧上盖,在所述弹簧上盖上形成有第二连接柱,所述第二连接柱与所述第一连接柱彼此相向,且具有间隔;所述减震弹簧卡接在所述弹簧底座和所述弹簧上盖之间。
如上所述的车辆悬架总成,其中,所述减震弹簧为橡胶弹簧,所述橡胶弹簧包括:橡胶主体,呈圆柱体,在所述橡胶主体的轴心上形成贯通所述橡胶主体的通孔,所述橡胶弹簧通过所述通孔卡装在所述悬架支座和所述平衡臂之间。
如上所述的车辆悬架总成,其中,在所述悬架支座上形成限位支架,在所述限位支架上形成凸起的卡钩;所述平衡臂设置在所述限位支架上,并且具有卡槽,与所述卡钩匹配。
如上所述的车辆悬架总成,其中,所述第一车桥和所述第二车桥上分别固定设置有连接座,所述连接座上形成凸起托接块,以托接所述平衡臂,在所述托接块两侧分别形成限位壁,所述平衡臂卡接在所述限位壁之间,两侧的所述限位壁分别形成相向凸起的限位轴;所述平衡臂上形成有限位筋,与所述限位轴匹配。
如上所述的车辆悬架总成,其中,所述平衡臂为工字梁结构,所述限位筋形成在所述工字梁的凹槽中。
如上所述的车辆悬架总成,其中,所述上推力杆具有主干部和分支部,所述主干部与所述第一车桥的中心部分,或者与所述第二车桥的中心部分固定连接,所述分支部具有两个,分别和车架的两侧壁连接。
本发明采用下推力杆实现悬架支座的导向功能,提高了导向的性能,并且通过卡装进行装配的平衡臂和悬架支座,其装配工艺性及维修方便性提高,系统重量也有所降低。在一些实施例中,采用的橡胶弹簧结构与悬架支座以及平衡臂实现悬架系统的承载与减振结构,相对于钢板弹簧悬架极大的提高了车辆平顺性能,有利于整车舒适性的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车辆悬架总成的立体图;
图2为本发明车辆悬架总成的主视图;
图3为本发明车辆悬架总成的俯视图;
图4为本发明车辆悬架总成中悬架支座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车辆悬架总成中平衡臂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车辆悬架总成中橡胶弹簧的剖视图;
图7为本发明车辆悬架总成中连接座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0-车架;1-下推力杆;2-平衡臂;3-减震弹簧;4-悬架支座;5-上推力杆;6-减震杆;7-连接座;8-下推力杆支座;21-弹簧底座;22-减震杆连接座;23-限位筋;31-橡胶主体;41-弹簧上盖;42-下部连接轴;43-限位支架;71-限位轴;72-限位壁;73-托接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648101.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