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压均质制备农药固体制剂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622012.1 | 申请日: | 2017-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724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宋化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天农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25/14 | 分类号: | A01N25/14;A01N25/10;A01N43/90;A01N47/06;A01N43/653;A01N43/88;A01P13/00;A01P7/04;A01P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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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50131 山东省济南市历***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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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压 制备 农药 固体 制剂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药剂型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压均质制备农药固体制剂的方法。
背景技术
农药的原药一般不能直接使用,必须加工配制成各种类型的制剂,才能使用。制剂的型态称剂型,商品农药都是以某种剂型的形式,销售到用户。我国目前使用最多的剂型是乳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粉剂、粒剂、水剂、毒饵、母液、母粉等十余种剂型。不同剂型对于环境条件要求也各异,我国南方潮湿高温,北方严寒低温,对于各类农药剂型的贮存都很不利。可湿性粉剂及喷撒用粉剂在贮存不当的情况下发生粉粒结现象,从而影响粉粒在水中的悬浮能力,以及粉粒在空中的飘洒能力;乳油制剂、悬浮剂等液态制剂,在冬季低温贮存时间过长,容易发生分层结块、结晶等剂型破坏现象;一些乳油制剂在高温下会逐渐蒸发散失,使乳油制剂的含量浓度发生变化,导致有效成分析出。近年来,固体农药被认为是一种既安全,又环保的理想农药剂型,将是农药剂型加工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
现有的农药剂型在制备过程中,基本上采用的是全湿法制备工艺,湿法制备工艺操作较为复杂,对操作工人的要求较高,控制也不方便,更偏向于人工操作,自动化程度较低。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高压均质制备农药固体制剂的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取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农药固体制剂,所述农药固体制剂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组分:
所述农药固体制剂是由干湿结合的方法制备得到的。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分散剂为烷基萘磺酸盐、磷酸酯、分散剂NNO、分散剂MF、聚羧酸盐、SOPA、分散剂LS、EO/PO嵌段共聚物中的一种或几种。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润湿剂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烷基萘磺酸钠、渗透剂T、K12、拉开粉BX、磷酸酯中的一种或几种。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崩解剂为硫酸钠、膨润土、硫酸铵、无机盐、淀粉、白炭黑中的一种或几种。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黏结剂为木质素、PEG、CMC、黄原胶、PVA中的一种或几种。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稳定剂为苯甲醛、甲醛中的一种或几种。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载体为高岭土、碳酸钙、白炭黑、膨润土、硅藻土中的一种或几种。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原药为五氟磺草胺、螺虫乙酯、丙硫菌唑或氟嘧菌酯。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压均质制备农药固体制剂的方法,按所需组分比例称量并混合均匀,经对撞式气流粉碎机粉碎,得到5-20μm的母粉,将母粉与水混合调成料浆,料浆再通过高压均质机在高压的作用下,流过高压均质腔,使物料发生物理粉碎变化,通过高压将液料送入压力式雾化器雾化成小液滴,经过雾化后的液滴与热空气充分接触,迅速完成干燥,得到细小颗粒的成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高压为2-20MPa。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技术效果:
(1)本发明的农药固体制剂的制备工艺是一种将干法与湿法相结合的新型工艺,操作简单稳定,控制方便,容易实现自动化作业;
(2)本发明的农药固体制剂具有使用时流动性好,悬浮率、再悬浮性好,球状颗粒,粒度均匀,稳定性好,溶解性好,产品纯度高。
参考以下详细说明更易于理解本申请的上述以及其他特征、方面和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限定,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以及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发明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的含义。当存在矛盾时,以本说明书中的定义为准。
如本文所用术语“由…制备”与“包含”同义。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包含”、“包括”、“具有”、“含有”或其任何其它变形,意在覆盖非排它性的包括。例如,包含所列要素的组合物、步骤、方法、制品或装置不必仅限于那些要素,而是可以包括未明确列出的其它要素或此种组合物、步骤、方法、制品或装置所固有的要素。
连接词“由…组成”排除任何未指出的要素、步骤或组分。如果用于权利要求中,此短语将使权利要求为封闭式,使其不包含除那些描述的材料以外的材料,但与其相关的常规杂质除外。当短语“由…组成”出现在权利要求主体的子句中而不是紧接在主题之后时,其仅限定在该子句中描述的要素;其它要素并不被排除在作为整体的所述权利要求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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