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及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710309626.4 | 申请日: | 2017-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9191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4 |
发明(设计)人: | 张海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G03B2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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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移动 终端 | ||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插入件和摄像头模组,所述显示屏包括显示部和邻接于所述显示部的非显示部,所述显示部具有插入通道,所述插入件固定于所述插入通道内,所述插入件包括透光盖板、第一凸台及第二凸台,所述第一凸台与所述第二凸台分别凸设于所述透光盖板的相对两侧,且所述第一凸台朝向用户一侧凸出,所述第二凸台朝背向用户一侧凸出,所述第一凸台和所述第二凸台为透光元件,所述摄像头模组包括第一镜头组件和第二镜头组件,所述第一镜头组件和所述第二镜头组件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凸台和所述第二凸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台正对于所述第二凸台设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台与所述第一镜头组件相卡合。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凸台与所述第二镜头组件相卡合。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部包括依次叠层设置的第一功能层、第二功能层和第三功能层,所述第一功能层设于朝向用户的一侧,所述第一功能层设第一通孔,第二功能层设有第二通孔,第三功能层设有第三通孔,所述第一通孔、所述第二通孔及所述第三通孔相连通,以形成所述插入通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的孔径大于所述第一通孔的孔径和所述第三通孔的孔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台、所述透光盖板和所述第二凸台分别插入所述第一通孔、所述第二通孔和所述第三通孔,且所述透光盖板抵持于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三通孔的开口端外侧。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镜头组件容置于所述第一通孔中,所述第二镜头组件容置于所述第三通孔中。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件的数量为多个,所述多个插入件相间隔固定于所述插入通道。
10.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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