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出租系统和评价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91601.5 | 申请日: | 2016-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7339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25 |
发明(设计)人: | 伊藤和广;山岸雄介;茂木洋二;齐藤进;川崎慎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5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黄志坚;崔成哲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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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出租 系统 评价 | ||
能够在用户出租物品的情况下,反映用户的情感来适当地评价所出租的物品的使用方式。信息处理系统(2)向承租用户出租搭载有生成与出租用户具有的情感相同性质的情感的拥有者人工智能模块(181)、非拥有者人工智能模块(183)的物品,拥有者人工智能模块(181)、非拥有者人工智能模块(183)根据承租用户对机动二轮车(1)的使用方式,生成对承租用户的情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出租系统和评价系统。
背景技术
一直以来,提供有公司拥有车辆并出租给使用者的出租汽车服务。此外,近年来,提供有多个人拥有车辆并且每个人都能够根据需要使用车辆的汽车共享服务。并且,提供有拥有车辆的个人拥有者对个人使用者出租自己拥有的车辆的服务(所谓的C to C服务)。关于该服务,假设在出租车辆时,许多个人拥有者担心使用者如何使用车辆并且想知道使用者如何使用车辆。一般而言,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双向进行评价、评论,对评价较高的人或记载有较好的评论的人抱有好感。但是,这些评论、评价鱼目混杂。关于这点,提出有根据客观数据对车辆的使用方法进行评价的办法(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5-152953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这里,在个人拥有者向个人使用者出租车辆等自己拥有的物品的情况下,如何对个人使用者对物品的使用方式进行评价,根据个人拥有者而不同。期望以何种方式使用所出租的物品根据个人拥有者而不同,此外,个人使用者以规定的方式使用所出租的物品时抱有的情感根据个人拥有者而不同。因此,在个人使用者以一个方式使用物品的情况下,存在对以该一个方式使用进行较高评价的个人拥有者,也存在对以该一个方式使用进行较低评价的个人拥有者。另一方面,专利文献1不以个人拥有者向个人使用者出租物品为前提,并且,专利文献1中没有公开着眼于如下方面的技术,该方面是,在识别出个人使用者对物品的使用方式时抱有的情感根据个人拥有者而不同。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在用户出租物品的情况下反映用户的情感来适当地评价所出租的物品的使用方式的出租系统和评价系统。
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出租系统(2)向承租用户出租搭载有生成了与出租用户具有的情感相同性质的情感的用户人工智能(181、183)的物品,所述用户人工智能根据所述承租用户对所述物品的使用方式,生成对所述承租用户的情感。
根据该结构,能够在出租用户出租物品的情况下,反映出租用户的情感来适当地评价所出租的物品的使用方式。
此外,本发明的特征在于,所述用户人工智能(181)搭载于所述出租用户出租给所述承租用户的所述物品上。
根据该结构,出租用户能够反映自己的情感来适当地评价承租用户对出租用户自己出租的物品的使用方式。
此外,本发明的特征在于,所述用户人工智能(183)搭载于与所述出租用户不同的其他出租用户出租给所述承租用户的所述物品上。
根据该结构,出租用户能够反映自己的情感来适当地评价承租用户对其他出租用户出租的物品的使用方式。
此外,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的评价系统(2)的特征在于,向承租用户出租搭载有生成了与出租用户具有的情感相同性质的情感的用户人工智能(181、183)的物品,所述用户人工智能根据所述承租用户对所述物品的使用方式,反映出租用户的情感来评价所述承租用户对所述物品的使用方式。
根据该结构,能够在出租用户出租物品的情况下,反映出租用户的情感来适当地评价所出租的物品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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