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离合器组装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621165682.2 | 申请日: | 2016-10-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638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0 |
| 发明(设计)人: | 吕新田;安学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首钢总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5B27/02 | 分类号: | B25B2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11302 | 代理人: | 马苗苗 |
| 地址: | 10004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离合器 组装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离合器修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离合器组装装置。
背景技术
在内燃设备变速箱总成件大修中,组装离合器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其装配质量直接关系到大修后变速箱的使用寿命。现有技术中,通常需要两人配合,通过控制离合器压盘操作过程中的按压力度,从而完成离合器组装。
本申请发明人在实现本申请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过程中,至少发现现有技术中存在如下技术问题:
按压离合器压盘操作过程中两人按压力度难于掌控,使得组装效率低,且很容易因为用力不均、配合不当或者滑脱对人身和零件造成损伤,安全系数低。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一种离合器组装装置,从而解决现有技术中按压离合器的力度难以掌握而导致的安装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离合器组装装置,所述组装装置包括:底座,支撑件,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其中,所述支撑件呈圆柱状;丝杠,与所述支撑件固定连接;旋转件,与所述支撑件通过丝扣连接;第一压板,与所述支撑件连接,所述支撑件包括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支撑件配合,以使所述第一压板沿所述支撑件上下移动;其中,所述丝杠与所述支撑件同心,且所述丝杠的外径小于所述支撑件的外径。
进一步地,所述一压板的长度大于离合器片的内径,且小于离合器片的外径。
可选地,所述第一压板的两端设置限位板。
可选地,所述离合器组装装置还包括第二压板,所述第二压板包括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与所述丝杠配合,以使所述第二压板沿所述丝杠上下移动。
可选地,所述第一压板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压板的长度。
可选地,所述第二压板的两端设置挡板,且所述挡板与所述第二压板垂直。
可选地,所述旋转件为旋转轮。
可选地,所述支撑件焊接于所述底座上。
可选地,所述丝杠焊接于所述支撑件上。
可选地,所述丝杠的外径小于所述支撑件的外径5-10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离合器组装装置具有以下优点和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离合器组装装置,丝杠与所述支撑件固定连接,旋转件与支撑件通过丝扣连接,第一压板通过第一通孔与所述支撑件配合,所述丝杠的外径小于所述支撑件的外径,可以为有效控制旋转件的移动位置,通过旋转件的旋转,给第一压板产生一个压力,第一压板在上述压力的作用下给离合器压盘施压,直至露出离合器毂卡环槽,从而有效控制对离合器压盘的压力,提高离合器组装的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及附图标记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离合器组装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旋转件 2.第二压板 3.丝杠 4.第一压板 5.支撑件 6.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一种离合器组装装置,解决现有技术中按压离合器的力度当以掌握而导致的安装效率低的问题。
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总体思路如下:一种离合器组装装置,所述组装装置包括:底座,支撑件,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其中,所述支撑件呈圆柱状;丝杠,与所述支撑件固定连接;旋转件,与所述支撑件通过丝扣连接;所述第一压板与所述支撑件连接,所述第一压板包括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支撑件配合,以使所述第一压板沿所述支撑件上下移动;其中,所述丝杠与所述支撑件同心,且所述丝杠的外径小于所述支撑件的外径,可以为有效控制旋转件的移动位置,通过旋转件的旋转,给第一压板产生一个压力,第一压板在上述压力的作用下给离合器压盘施压,直至露出离合器毂卡环槽,从而有效控制对离合器压盘的压力,提高离合器组装的效率。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特征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详细的说明,而不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限定,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首钢总公司,未经首钢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16568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