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81750.0 | 申请日: | 2016-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452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朱筱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速控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K3/00 | 分类号: | B62K3/00;B62K11/00;B60K35/00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陆永强;张建 |
地址: | 311121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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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投影 显示 功能 电动 平衡 | ||
1.一种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包括平衡车主体(1),所述的平衡车主体(1)连接有行车动力机构(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平衡车主体(1)内设有分别与行车动力机构(2)相连的控制电路(3)和供电模块(4),且所述的控制电路(3)连接有设置在平衡车主体(1)上且能将光学影像投影至平衡车主体(1)地面的投影显示模块(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投影显示模块(5)为速度显示单元、电量显示单元、公里数显示单元、故障信息显示单元与使用状态显示单元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投影显示模块(5)包括设置在平衡车主体(1)内的光源显示单元(51),所述的光源显示单元(51)连接有与控制电路(3)相连的光源处理单元(52),且所述的光源处理单元(52)与设置在平衡车主体(1)上的投影镜头(54)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投影镜头(54)倾斜向下设置在平衡车主体(1)前端或侧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投影镜头(54)与平衡车主体(1)固定或活动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或5所述的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源处理单元(52)包括设置在平衡车主体(1)内且具有DMD模块(521)与图像控制模块(522)的DLP电路模块(53),且所述的图像控制模块(522)与控制电路(3)相连,所述的DMD模块(521)与投影镜头(54)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源显示单元(51)包括设置在平衡车主体(1)内且与控制电路(3)相连的发光体(511),所述的发光体(511)通过透镜组件(512)与色轮单元(513)相连,且所述的色轮单元(513)与DMD模块(521)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投影显示功能的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供电模块(4)为设置在平衡车主体(1)内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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