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移动终端的电视背光调节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95204.0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1363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4 |
发明(设计)人: | 张洋;曹芝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58 | 分类号: | H04N5/5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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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移动 终端 电视 背光 调节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电视背光调节方法及系统,其方法包括:移动终端获取当前环境下的光线值及移动终端屏幕的当前背光值,计算当前环境下的光线值与上次推送光线值的差,得到环境光线差值,将当前背光值及环境光线差值推送至电视;电视获取电视的当前背光值,比较电视的当前背光值和移动终端的当前背光值,根据比较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调节电视的背光值;若需要调节电视的背光值,则电视根据电视的当前背光值、移动终端的当前背光值,以及环境光线差值调节电视的背光值。本发明解决了传统背光调节方式中用户通过主观判断来调节背光时,不能准确调节出最佳效果背光的问题,实现了电视背光的智能动态调节,方便、快捷,使产品更智能化。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显示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电视背光调节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电视是目前最常用的视听设备之一,视觉效果是影响用户视听体验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最佳的背光效果可以给用户的视觉感受带来极致的体验。根据人眼的视觉特性,环境光的强弱直接影响人眼观看电视影像的效果。一般来说,环境光太亮,电视背光太暗时,人眼会看不清影像,十分影响观看体验;反之,环境光太暗,电视背光太亮时,人眼会明显感到刺眼,这种情况对人眼健康具有极大的危害。
目前的电视大多都是通过遥控器来调节电视背光,这种方式调节背光的效果往往是由用户的主观判断决定,对于没有专业光学理论基础的用户来说,使用这种背光调节方式调节出来的背光效果往往并不科学健康合理。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电视背光调节方法及系统,旨在实现电视背光的有效调节,解决传统背光调节方式中用户通过主观判断来调节背光时不能准确调节出最佳效果背光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电视背光调节方法,所述移动终端与电视处于同一局域网络,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获取当前环境下的光线值,以及移动终端屏幕的当前背光值,计算所述当前环境下的光线值与上次推送光线值的差,得到环境光线差值,将所述当前背光值及所述环境光线差值推送至所述电视;
所述电视接收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所述移动终端的当前背光值以及环境光线差值,并获取所述电视的当前背光值,比较所述电视的当前背光值和所述移动终端的当前背光值,根据比较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调节所述电视的背光值;
若需要调节所述电视的背光值,则所述电视根据所述电视的当前背光值、所述移动终端的当前背光值,以及所述环境光线差值调节所述电视的背光值。
可选地,所述根据比较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调节所述电视的背光值的步骤包括:
若ΔBtn=|Btn-Ban*Btmax/Bamax|δt,则判断无需调节所述电视的背光值;
若ΔBtn=|Btn-Ban*Btmax/Bamax|δt,则判断需要调节所述电视的背光值;其中:
Ban为移动终端的当前背光值;Btn为电视的当前背光值,
Btmax:电视端背光的最大值;Bamax:手机端背光最大值;
ΔBtn为电视的当前背光值与移动终端的当前背光值的差异值;δt为设定的背光阈值。
可选地,所述电视根据所述电视的当前背光值、所述移动终端的当前背光值,以及所述环境光线差值调节所述电视的背光值的步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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