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隐私保护的方法及移动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46820.7 | 申请日: | 2016-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996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26 |
发明(设计)人: | 刘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滁州昭阳电信通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分类号: | G06F21/32;G06F21/62;G06F3/048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9000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隐私 保护 方法 移动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隐私保护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隐私保护的方法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移动终端作为简单通信设备伴随移动通信发展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自2007年开始,智能化引发了移动终端基因突变,从根本上改变了终端作为移动网络末梢的传统定位。移动智能终端几乎在一瞬之间转变为互联网业务的关键入口和主要创新平台,新型媒体、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平台,互联网资源、移动网络资源与环境交互资源的最重要枢纽,其操作系统和处理器芯片甚至成为当今整个ICT产业的战略制高点。移动智能终端引发的颠覆性变革揭开了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序幕,开启了一个新的技术产业周期。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持续发展,其影响力将比肩收音机、电视和互联网(PC),成为人类历史上第4个渗透广泛、普及迅速、影响巨大、深入至人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终端产品。
目前,在多人共同看某一用户的移动终端,例如,一起看电影或者小视屏时,如果突然来了涉及用户隐私的弹出或者信息提示,会导致用户的隐私泄露,损害用户的身心健康。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隐私保护的方法,旨在解决目前多人通过同一移动终端观看视频时易造成机主用户隐私泄露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隐私保护的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拍摄视野内的面部特征;
在所述面部特征同时包括机主面部特征和非机主面部特征时,检测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
根据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启动对应的隐私保护等级;
根据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对所述移动终端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拍摄视野内的面部特征的步骤,包括:
根据预设周期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拍摄视野内面部特征。
进一步地,所述根据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启动对应的隐私保护等级的步骤,包括:
检测所述机主用户在预设周期内的眨眼次数,并根据所述眨眼次数计算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
获取与所述眨眼频率对应的隐私保护等级。
进一步地,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包括至少2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加密不同数量的应用程序及应用程序对应的数据。
进一步地,所述根据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对所述移动终端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的步骤,包括:
获取所述隐私保护等级,以及与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对应设置的待加密程序;
根据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对所述待加密程序以及与所述待加密程序对应的数据进行加密。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拍摄视野内的面部特征;
检测单元,用于在所述面部特征同时包括机主面部特征和非机主面部特征时,检测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
启动单元,根据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启动对应的隐私保护等级;
加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对所述移动终端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单元具体用于:
根据预设周期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拍摄视野内面部特征。
进一步地,所述启动单元具体用于检测所述机主用户在预设周期内的眨眼次数,并根据所述眨眼次数计算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
获取与所述眨眼频率对应的隐私保护等级。
进一步地,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包括至少2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加密不同数量的应用程序及应用程序对应的数据。
进一步地,所述加密单元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隐私保护等级,以及与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对应设置的待加密程序;
根据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对所述待加密程序以及与所述待加密程序对应的数据进行加密。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首先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拍摄视野内的面部特征,在所述面部特征同时包括机主面部特征和非机主面部特征时,检测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根据所述机主用户的眨眼频率启动对应的隐私保护等级,并根据所述隐私保护等级对所述移动终端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方法和移动终端能够有效的保护用户的隐私,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隐私保护的方法的流程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滁州昭阳电信通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滁州昭阳电信通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114682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基于生物识别的身份验证方法和系统
- 下一篇:信息安全保护方法及移动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