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来电提醒方法、移动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15037.0 | 申请日: | 2016-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354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发明(设计)人: | 许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王再朝 |
地址: | 201616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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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来电 提醒 方法 移动 终端 | ||
1.一种来电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来电提醒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移动终端接收通话请求;
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勿扰状态;
若是,则判断与所述通话请求对应的联系人是否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白名单中;
若否,则判断预定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话请求次数是否大于通话次数阈值;
若是,则将所述移动终端切换至提醒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来电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状态包括响铃状态和震动状 态中的一种或几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来电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话次数阈值包括第一通话次数 阈值、第二通话次数阈值和第三通话次数阈值;所述第一通话阈值小于所述第二通话阈值, 所述第二通话阈值小于所述第三通话阈值;所述第一通话次数阈值、第二通话次数阈值和 第三通话次数阈值均为正整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来电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预定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话 请求次数大于或等于第一通话阈值且小于第二通话阈值时,所述提醒状态为震动状态;在 预定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话请求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通话阈值且小于第三通话阈 值时,所述提醒状态为响铃状态;在预定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话请求次数大于或等 于第三通话阈值时,所述提醒状态为响铃状态和震动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来电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勿扰状态为静音状态。
6.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通话请求;
状态判断单元,与所述请求接收单元连接,用于在所述请求接收单元接收到通话请求 时,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处于勿扰状态;
联系人查询单元,与所述状态判断单元连接,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处于勿扰状态时, 判断与所述通话请求对应的联系人是否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白名单中;
通话次数比较单元,与所述联系人查询单元连接,用于在与所述通话请求对应的联系 人不在所述移动终端的白名单中时,判断预定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话请求次数是否 大于通话次数阈值;
状态切换单元,与所述通话次数比较单元连接,用于预定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 话请求次数大于通话次数阈值时,将所述移动终端切换至提醒状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状态包括响铃状态和震动状态中 的一种或几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话次数阈值包括第一通话次数阈值、 第二通话次数阈值和第三通话次数阈值;所述第一通话阈值小于所述第二通话阈值,所述 第二通话阈值小于所述第三通话阈值;所述第一通话次数阈值、第二通话次数阈值和第三 通话次数阈值均为正整数。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在预定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话请求 次数大于或等于第一通话阈值且小于第二通话阈值时,所述提醒状态为震动状态;在预定 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话请求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通话阈值且小于第三通话阈值时, 所述提醒状态为响铃状态;在预定时间段内接收该联系人的通话请求次数大于或等于第三 通话阈值时,所述提醒状态为响铃状态和震动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勿扰状态为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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