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违章信息筛选系统、通报受理系统以及违章信息筛选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80053399.2 | 申请日: | 2015-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119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9 |
发明(设计)人: | 泷泽光司;上野浩辉;谷口正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姆龙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G1/00 | 分类号: | G08G1/00;G06Q50/26;G08G1/017;G08G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87 | 代理人: | 刘春成,吴芳 |
地址: | 日本国京都府京都市下京区***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违章 信息 筛选 系统 通报 受理 以及 方法 | ||
1.一种违章信息筛选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
受理单元,其从能够发送包括与进行了违章行为的车辆有关的通报图像和指定了所述违章行为的信息的违章信息的通报终端,受理包括该通报图像的新违章信息;和
通报图像筛选单元,其判定是否有从新违章信息所包括的通报图像能够识别出被指定的违章行为的可能性,在判定从所述新违章信息所包括的通报图像不能识别出所述被指定的违章行为的情况下,废弃该新违章信息所包括的通报图像。
2.一种通报受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1所述的违章信息筛选系统;和
通报受理服务器,其在所述违章信息筛选系统中,将包括判定为能够识别出被指定的违章行为的通报图像的有用违章信息存储为原有有用违章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通报受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报受理服务器具有对所述原有有用违章信息的通报者决定是否给予回报的决定单元。
4.一种违章信息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具备:
受理步骤,其从能够发送包括与进行了违章行为的车辆有关的通报图像和指定了所述违章行为的信息的违章信息的通报终端,受理包括该通报图像的新违章信息;和
通报图像筛选步骤,其判定是否有从所述新违章信息所包括的通报图像能够识别出被指定的违章行为的可能性,在判定从所述新违章信息中包括的通报图像不能识别所述被指定的违章行为的情况下,废弃该新违章信息中包括的通报图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违章信息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通报图像筛选步骤中,判定:从通过图像解析被判定为不清晰的通报图像,不能识别出所述被指定的违章行为。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违章信息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通报图像筛选步骤中,判定:从通过图像识别处理不能抽取所述被指定的违章行为的监管所必要的信息的通报图像,不能识别出被指定的违章行为。
7.一种违章信息筛选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具备:
受理单元,其从能够发送与进行了违章行为的车辆有关的通报图像的通报终端,受理包括该通报图像的新违章信息;和
通报图像筛选单元,其进行所述新违章信息所包括的通报图像的图像解析,废弃不能抽取表示车辆的图像的所述通报图像或者在所述通报图像中表示车辆的部分是不清晰的所述通报图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违章信息筛选系统,其特征在于,
表示所述车辆的部分中,在车牌号的位置或者该车辆的驾驶员的脸的位置不清晰的情况下,所述通报图像筛选单元废弃所述通报图像。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违章信息筛选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通报图像没有拍摄到车辆的情况下,所述通报图像筛选单元废弃该通报图像。
10.一种通报受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违章信息筛选系统,和
通报受理服务器,其在所述违章信息筛选系统中,将没有被废弃的通报图像作为原有有用通报信息加以存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通报受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受理单元在受理所述通报图像的同时,也受理通报者用所述通报终端输入的目击信息,
所述通报受理服务器在存储所述通报图像筛选单元没有废弃的通报图像作为所述原有有用通报信息的同时,将所述目击信息与所述通报图像相关联,并也作为所述原有有用通报信息存储。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者11所述的通报受理系统,
所述通报受理服务器还具备决定是否对所述原有有用违章信息的通报者给予回报的决定单元。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欧姆龙株式会社,未经欧姆龙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8005339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触控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
- 下一篇:双面显示装置及其制备方法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