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枣仁龙眼粥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598503.8 | 申请日: | 2015-09-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666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 发明(设计)人: | 张爱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爱丽 |
| 主分类号: | A23L1/10 | 分类号: | A23L1/10;A23L1/29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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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龙眼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保健食品,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枣仁龙眼粥。
背景技术
粥是我国的一种传统美食,由于其容易消化、取材多样,在人们餐桌上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熬粥需要较长的时间,给人们的食用带来了不便。目前,市售粥种类较少,通常会添加多种香精和添加剂以获得良好的口感,长期食用不但没有保健效果,还会对健康造成威胁。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出一种枣仁龙眼粥,清香适口,营养丰富,入口即化。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枣仁龙眼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糙米30-40份、粳米20-30份、酸枣仁20-30份、龙眼20-30份、菠萝8-12份、糯米20-30份、南瓜子仁8-12份、木糖醇8-12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糙米30份、粳米20份、酸枣仁20份、龙眼20份、菠萝8份、糯米20份、南瓜子仁8份、木糖醇8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糙米35份、粳米25份、酸枣仁25份、龙眼25份、菠萝10份、糯米25份、南瓜子仁10份、木糖醇10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糙米40份、粳米30份、酸枣仁30份、龙眼30份、菠萝12份、糯米30份、南瓜子仁12份、木糖醇12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发明清香适口,入口即化。
2、本发明营养丰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的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一种枣仁龙眼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糙米30-40份、粳米20-30份、酸枣仁20-30份、龙眼20-30份、菠萝8-12份、糯米20-30份、南瓜子仁8-12份、木糖醇8-12份。
实施例二:
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枣仁龙眼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糙米30份、粳米20份、酸枣仁20份、龙眼20份、菠萝8份、糯米20份、南瓜子仁8份、木糖醇8份。
实施例三:
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枣仁龙眼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糙米35份、粳米25份、酸枣仁25份、龙眼25份、菠萝10份、糯米25份、南瓜子仁10份、木糖醇10份。
实施例四:
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枣仁龙眼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糙米40份、粳米30份、酸枣仁30份、龙眼30份、菠萝12份、糯米30份、南瓜子仁12份、木糖醇12份。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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