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卡托弹出机构、移动终端、控制卡托弹出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441053.1 | 申请日: | 2015-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481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发明(设计)人: | 杜佳男;陈兴华;刘艳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13/629 | 分类号: | H01R13/629;H01R12/71;H04M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弹出 机构 移动 终端 控制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卡托弹出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放置电子卡的卡托、设置于所述卡托底部以辅助所述卡托弹出的致动组件、以及与所述致动组件配合设置的驱动组件,其中,所述驱动组件可被控制地将所述卡托弹出卡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托弹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为微型电机,所述微型电机的致动端设置有齿轮,所述致动组件为设置于所述卡托底部的轨道,所述轨道上包括与所述齿轮配合的卡齿。
3.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所述移动终端上的卡槽,以及装配于所述卡槽内的卡托弹出机构;所述卡托弹出机构包括用于放置电子卡的卡托、设置于所述卡托底部以辅助所述卡托弹出的致动组件、以及与所述致动组件配合设置的驱动组件,其中,所述驱动组件可被控制地将所述卡托弹出卡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为微型电机,所述微型电机的致动端设置有齿轮,所述致动组件为设置于所述卡托底部的轨道,所述轨道上包括与所述齿轮配合的卡齿。
5.一种控制卡托弹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卡托弹出机构,所述卡托弹出机构包括用于放置电子卡的卡托、设置于所述卡托底部以辅助所述卡托弹出的致动组件、以及与所述致动组件配合设置的驱动组件,所述方法包括:
在检测到用户的指定操作后,显示卡托弹出服务界面,所述卡托弹出服务界面至少包括卡托弹出选项;
在检测到所述卡托弹出选项被选中后,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使所述驱动组件的致动端转动,以驱动所述卡托弹出卡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之后,还包括:
当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的时间达到指定时长后,停止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之后,还包括:
检测所述卡托是否弹出;
在检测到所述卡托弹出后,停止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
在检测到所述卡托未弹出后,继续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直至所述卡托弹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所述卡托是否弹出,包括:
确定第一位置,所述第一位置为所述卡托当前所在位置;
当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不同时,确定所述卡托已弹出,其中,所述第二位置为所述卡托未弹出时所在位置;
当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相同时,确定所述卡托未弹出。
9.一种控制卡托弹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在检测到用户的指定操作后,显示卡托弹出服务界面,所述卡托弹出服务界面至少包括卡托弹出选项;
供电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卡托弹出选项被选中后,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使所述驱动组件的致动端转动,以驱动所述卡托弹出卡槽。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停止模块,用于当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的时间达到指定时长后,停止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卡托是否弹出;
第二停止单元,用于在检测到所述卡托弹出后,停止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
所述供电单元,还用于在检测到所述卡托未弹出后,继续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直至所述卡托弹出。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模块包括: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确定第一位置,所述第一位置为所述卡托当前所在位置;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不同时,确定所述卡托已弹出,其中,所述第二位置为所述卡托未弹出时所在位置;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相同时,确定所述卡托未弹出。
13.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在检测到用户的指定操作后,显示卡托弹出服务界面,所述卡托弹出服务界面至少包括卡托弹出选项;
在检测到所述卡托弹出选项被选中后,为所述驱动组件供电,使所述驱动组件的致动端转动,以驱动所述卡托弹出卡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441053.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