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347331.7 | 申请日: | 2015-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67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07 |
发明(设计)人: | 郑江东;李付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金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35 | 分类号: | H04N21/235;H04N21/2343;H04N21/472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曾少丽 |
地址: | 51031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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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终端 播放 视频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视频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广告的形式有文字广告、图片广告和视频广告等,其表现内容最丰富、最吸引人的注意、达到信息传播效果最好的是视频广告。传统的视频广告是将视频放在网站上供受众搜索、观看。有成交意向的广告受众不一定能看到广告,广告业主也不知道哪些受众看过广告,由于视频广告不能直达有效受众,受众不能快速检索想要的视频广告,所以造成广告效果无法评估。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视频广告不能直达有效受众、受众不能快速检索想要的视频广告的缺陷,提供一种视频广告能直达有效受众、受众能快速检索想要的视频广告的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广告的方法及装置。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采集视频资料,判断所述视频资料的大小是否在指定范围内,如是,接收所述视频资料,并执行步骤B);否则,丢弃所述视频资料;
B)获取所述视频资料的格式信息,将其格式转换为MP4格式,并以一定压缩比对其进行压缩;
C)将压缩后的视频资料上传到视频库,并记录已上传视频资料的时间点;
D)对视频相关的文字描述信息、视频图形标志和视频索引位置信息进行整合,生成识别标识信息;所述识别标志信息为二维码、NFC标签或标识图;
E)读取所述识别标识信息,依据所述识别标识信息调用相应的视频在移动终端上进行播放。
在本发明所述的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方法中,所述步骤B)进一步包括:
B1)获取所述视频资料的格式信息;
B2)将所述视频资料的格式进行MP4LIBX264格式转换;
B3)对格式转换后的视频资料以720*480分辨率、50%的压缩比进行压缩。
在本发明所述的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方法中,当所述识别标志信息为二维码时,所述步骤E)进一步包括:
E1)通过名片或其他承载形式分发给广告受众;
E2)所述移动终端扫描识别所述二维码;
E3)在所述移动终端上播放视频。
在本发明所述的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方法中,当所述识别标志信息为NFC标签时,所述步骤E)进一步包括:
E1')通过名片或其他承载形式分发给广告受众;
E2')所述移动终端感应识别所述NFC标签的信息,执行步骤E3')或执行步骤E4');
E3')自动打开所述移动终端中相应的APP,执行步骤E4');
E4')在所述移动终端上播放视频。
在本发明所述的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方法中,当所述识别标志信息为标识图时,所述步骤E)进一步包括:
E1)通过名片或其他承载形式分发给广告受众;
E2)打开所述移动终端中相应的APP,所述移动终端扫描所述标识图;
E3)进行图形比对识别,并对图形边界进行锁定;
E4)在所述图形边界内播放视频。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实现上述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方法的装置,包括:
视频采集判断单元:用于采集视频资料并将其传送到移动终端,判断所述视频资料的大小是否在指定范围内,如是,接收所述视频资料;否则,丢弃所述视频资料;
转换压缩单元:用于获取所述视频资料的格式信息,将其格式转换为MP4格式,并以一定压缩比对其进行压缩;
上传记录单元:用于将压缩后的视频资料上传到视频库,并记录已上传视频资料的时间点;
信息整合单元:用于对视频相关的文字描述信息、视频图形标志和视频索引位置信息进行整合,生成识别标识信息;所述识别标志信息为二维码、NFC标签或标识图;
信息读取播放单元:用于读取所述识别标识信息,依据所述识别标识信息调用相应的视频在移动终端上进行播放。
在本发明所述的装置中,所述转换压缩单元进一步包括:
格式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视频资料的格式信息;
格式转换模块:用于将所述视频资料的格式进行MP4LIBX264格式转换;
压缩模块:用于对格式转换后的视频资料以720*480分辨率、50%的压缩比进行压缩。
在本发明所述的装置中,当所述识别标志信息为二维码时,所述信息读取播放单元进一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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