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形成金属线路的树脂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16404.1 | 申请日: | 2015-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03243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13 |
发明(设计)人: | 林杰;洪子景;高有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69/00 | 分类号: | C08L69/00;C08L55/02;C08K9/10;C08K3/22;C08K7/14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8 | 代理人: | 张瑾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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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形成 金属 线路 树脂 组合 | ||
1.一种可形成金属线路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热塑性高分子树脂基质;以及
一激光直接成型添加剂,其包含复数个激光活化粒子,并分散于该热塑性高分子树脂基质中;
其中该激光活化粒子包含由二氧化钛所形成的一核心部,以及由氧化锡所形成的一覆盖层,该覆盖层包覆于该核心部的表面,该二氧化钛于该激光活化粒子中的重量百分比是x%,该氧化锡于该激光活化粒子中的重量百分比是(100-x)%,75<x<9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热塑性高分子树脂基质是由聚碳酸酯或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所形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热塑性高分子树脂基质于该树脂组合物中的重量百分比是介于85%和99%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激光直接成型添加剂于该树脂组合物中的重量百分比是介于1%和15%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另包含:
一阻燃剂;以及
一玻璃纤维材料;
其中该阻燃剂于该树脂组合物中的重量百分比是介于1%和10%之间,该玻璃纤维材料于该树脂组合物中的重量百分比是介于5%和30%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热塑性高分子树脂基质于该树脂组合物中的重量百分比是介于45%和93%之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可形成金属线路的树脂组合物的介电常数是介于3.0和3.2之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可形成金属线路的树脂组合物的色彩表现CIE L值是大于81。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激光活化粒子不包含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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