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510050998.0 | 申请日: | 2015-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069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13 |
发明(设计)人: | 鲁仕宝;裴亮;张晓玲;鲍海君;王直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财经大学 |
主分类号: | B01D36/02 | 分类号: | B01D3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310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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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污水处理 再生 利用 装置 | ||
1.一种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包括进水管道(1)与第一出水管道(2),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管道(1)通过第一管路(3)与第一砾石柱(4)相连通,所述第一砾石柱(4)通过第二管路(5)与第二砾石柱(6)相连通,所述第二砾石柱(6)通过第三管路(7)与第一出水管道(2)相连通;所述第一管路(3)上还设有过滤器(8),所述第一管路(3)还与固体残渣通道(9)相连通,所述固体残渣通道(9)上还设有用于控制固体残渣通道(9)启闭的阻断装置;所述第二管路(5)还与第二出水管道(10)相连通,所述第二出水管道(10)上设有第一阀门(11);所述第一出水管道(2)上设有第二阀门(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管路(7)还与反冲水管道(13)相连通,所述反冲水管道(13)上设有第三阀门(1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砾石柱(4)通过第二管路(5)与第二砾石柱(6)连通呈U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断装置为活塞(15),所述活塞(15)通过活塞杆(16)延伸至第一管路(3)或固体残渣通道(9)的外部,所述固体残渣通道(9)的腰部设有与固体残渣通道(9)相连通的空腔(17),所述活塞(15)的体积大于空腔(17)与固体残渣通道(9)之间的连通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残渣通道(9)还与沼气池(18)相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路(3)上还安装有压力表(19)。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路(3)、第二管路(5)与第三管路(7)均为PVC管材。
8.一种权利要求1至7任意一项所述装置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A、生活污水由进水管道(1)进入装置内部,并随第一管路(3)经过过滤器(8),完成第一次过滤;
步骤B、完成第一次过滤的生活污水继续随第一管路(3)经过第一砾石柱(4),完成第二次过滤;
步骤C、完成第二次过滤的生活污水随第二管路(5)经过第二砾石柱(6),完成第三次过滤,然后经过第三管路(7),由第一出水管道(2)排出。
9.一种权利要求1至7任意一项所述装置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A、生活污水由进水管道(1)进入装置内部,并随第一管路(3)经过过滤器(8),完成第一次过滤;
步骤B、完成第一次过滤的生活污水继续随第一管路(3)经过第一砾石柱(4),完成第二次过滤;
步骤C、完成第二次过滤的生活污水经过第二管路(5),并由第二出水管道(10)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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