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点烟器连接头有效
申请号: | 201420320329.1 | 申请日: | 2014-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958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10 |
发明(设计)人: | 季小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欧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N3/14 | 分类号: | B60N3/14;H01R13/66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郑玮 |
地址: | 2153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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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点烟器连 接头 | ||
1.一种点烟器连接头,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套壳、第二套壳、导电柱头、弧形弹片、正电导线和负电导线;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套壳卡合后由螺丝固定连接,并形成一个具有空腔的壳体;所述导电柱头活动安装于所述壳体内,且顶部从所述壳体中伸出,所述壳体两侧相对设置有两限位缺口,所述弧形弹片嵌设在限位缺口内,所述正电导线通过一保险丝与导电柱头相连,所述负电导线与弧形弹片的中心部相连,导电柱头的底部高于弧形弹片的中心部;所述第一套壳上设有与所述保险丝对应的安装槽,所述第一套壳或第二套壳上设有与保险丝位置对应的保险丝固定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点烟器连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壳和第二套壳均包括中空的本体、设置在本体上的锥形顶、设置在所述锥形顶中的柱头套以及设置在所述本体中心的连接部,所述螺丝通过所述连接部固定所述第一、第二套壳;所述本体两侧还分别设有卡槽,第一、第二套壳上的卡槽共同组成所述限位缺口,所述导电柱头设置在柱头套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点烟器连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壳的本体内还设有定位孔,所述第二套壳的本体内设有与所述定位孔对应的定位柱。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点烟器连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头套包括固定在所述锥形顶上的两平行设置的定位片以及与所述定位片垂直设置的限位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点烟器连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柱头包括顶部、中部和底部,其中,所述导电柱头的中部套设有弹簧,且直径小于顶部的直径,底部为圆盘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烟器连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套壳通过模具一次成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烟器连接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线管,所述导线管设在所述壳体的底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烟器连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丝固定槽中还设有用于正电导线走线的导线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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