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影响机动车辆的排气噪声和/或进气噪声的反噪声系统的发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41737.X | 申请日: | 2014-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953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1 |
发明(设计)人: | M·派茨;S·大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埃贝施佩歇尔排气技术有限及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06 | 分类号: | F01N1/06;F02M35/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慈戬;吴鹏 |
地址: | 德国诺***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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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影响 机动车辆 排气 噪声 系统 发声器 | ||
1.一种用于反噪声系统的发声器(103),所述反噪声系统用于影响通过由内燃发动机驱动的车辆的进气系统或排气系统传导的声波,包括:
扬声器盆架(123);
由所述扬声器盆架(123)支承的隔膜(122);
由所述扬声器盆架(123)支承的永磁体(121);
由音圈托架(125)支承的音圈(126),所述音圈配置在由所述永磁体(121)形成的恒磁场中并且所述音圈托架(125)由所述隔膜(122)支承;和
隔膜止挡件(150);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邻近所述隔膜(122)位于所述扬声器盆架上,并且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包括朝所述隔膜(122)延伸的至少一个突起(15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器(103),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的至少一个突起(151)包括面向所述隔膜(122)的接触面(152);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的所有突起(151)的接触面(152)由此包括相当于所述隔膜(122)的表面积的2%以上15%以下、或所述隔膜(122)的表面积的4%以上10%以下、或所述隔膜(122)的表面积的7%到9%之间的表面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声器(103),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的所有突起(151)的每个接触面(152)从所述永磁体(121)开始具有在径向上比在周向上大的延伸范围。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声器(103),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的至少一个突起(151)包括面向所述隔膜(122)的接触面(152);并且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的至少一个突起(151)的接触面(152)与处于静止位置的所述隔膜(122)间隔开一定距离
-所述距离对于相应的突起(151)的接触面(152)的总长度而言是恒定的;并且
-所述距离对于所述隔膜止挡件(150)的所有突起(151)而言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声器(103),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的至少一个突起(151)的接触面(152)与处于静止位置的所述隔膜(122)间隔开至少3mm的距离,或至少6mm的距离,或至少9mm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声器(103),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的至少一个突起(151)的接触面(152)与处于静止位置的所述隔膜(122)间隔开一距离,所述距离是所述隔膜(122)的最大直径的至少2%、至少4%或至少6%。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声器(103),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具有大于所述音圈托架(125)的最大直径的孔口内径;和/或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具有小于所述隔膜(122)的最大直径的最大外径。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声器(103),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包括配置在所述永磁体(121)周围360°的角范围内的多个间隔开的突起(151),多个间隔开的突起的构型是规则的;和/或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包括配置在所述永磁体(121)周围360°的角范围内的至少4个或至少16个或至少24个突起(151),特别地,多个突起的构型是规则的。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声器(103),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包括第一环(153),所述第一环关于所述永磁体(121)同心地固定至所述扬声器盆架并支承所述至少一个突起(151),并且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可选地包括至少一个第二环(154,155),所述第二环关于所述永磁体(121)同心地配置、由所述隔膜止挡件(150)的至少一个突起(151)支承并且形成与所述扬声器盆架(123)间隔开的用于所述隔膜(122)的接触面。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声器(103),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与所述扬声器盆架(123)一体地形成或者是固定至所述扬声器盆架(123)的单独构件;和/或
其中,所述隔膜止挡件(150)位于所述隔膜(122)的与所述永磁体(121)和所述音圈托架(125)相同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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