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话报警方法以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410318171.9 | 申请日: | 2014-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28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卫猛;余少雄;赖伟谊;谢列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1/04 | 分类号: | H04M1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曹志霞 |
地址: | 528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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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话 报警 方法 以及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报警设备领域,尤其涉及电话报警方法以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生产安全或者社会安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报警装置也被广泛地应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目前,一般的报警装置需要安装在有人工作的地方或者能够看到、听到的场合。若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则一般会将报警信号引到值班室,由值班人员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然而,即便将报警信号引到值班室,值班人员获知该报警信号后再去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这显然增加了相关人员获知到报警信号的时间,影响了报警的效率;并且需要配置值班人员进行看守,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无法实现报警。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电话报警方法以及系统,用于实现报警器直接拨打电话的功能,使得报警器被触发的第一时间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告知相关人员,大大缩短相关人员获知到报警信号的时间,提高报警的效率;并且无需配置值班人员看守,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也可实现报警,节约人力成本。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话报警方法,包括:
S1:获取来自报警器的报警信号;
S2:查询预置的电话本获得电话号码;
S3:拨打所述电话号码。
可选地,步骤S2具体包括:
S21:获取预置的电话本中优先级较高的电话号码。
可选地,步骤S21之前还包括:
S22:将预置的电话本中带有拨打标记的电话号码从所述电话本中排除;
所述拨打标记为每拨打一个所述电话号码后,在所述电话号码上标记上。
可选地,步骤S3之后还包括:
S4:当拨打所述电话号码无人接听时,给所述电话号码标记上所述拨打标记后,重新执行步骤S22。
可选地,步骤S3之后还包括:
S5:当拨打所述电话号码被接听后,将所有所述电话号码的拨打标记清除。
一种电话报警系统,包括:报警器、处理器和电话机;
所述报警器,用于当所述报警器被触发后,向所述处理器发送报警信号;
所述处理器,用于接收到所述报警信号后,通过查询预置的电话本获得电话号码;
所述电话机,用于从所述处理器中获取并拨打所述电话号码。
可选地,所述处理器具体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报警信号;
查询模块,通过查询预置的电话本获得电话号码。
可选地,
所述电话机还用于当拨打所述电话号码未被接听,则向所述处理器发送反馈信号。
可选地,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当接收到所述反馈信号后,通过查询预置的电话本获得下一个电话号码;
所述电话本包括N个所述电话号码;
N个所述电话号码之间存在优先级关系。
可选地,
所述电话机为无线电话;
所述电话机还用于从所述处理器中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并向所述电话发送通知短信。
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电话报警系统,包括:所述报警器,用于当所述报警器被触发后,向所述处理器发送报警信号;所述处理器,用于接收到所述报警信号后,通过查询预置的电话本获得电话号码;所述电话机,用于从所述处理器中获取并拨打所述电话号码。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电话报警系统可以实现报警器直接拨打电话的功能,使得报警器被触发的第一时间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告知相关人员,大大缩短了相关人员获知到报警信号的时间,提高了报警的效率;并且无需配置值班人员看守,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也可实现报警,节约了人力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电话报警系统一个实施例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电话报警系统另一个实施例结构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电话报警系统另一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电话报警方法一个实施例流程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电话报警方法另一个实施例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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