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无效
申请号: | 201410303220.1 | 申请日: | 2014-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872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08 |
发明(设计)人: | 杨怀玉;曲堂杰;陈公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3/22 | 分类号: | C09K3/22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 代理人: | 张贵宾 |
地址: | 250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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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燃煤 锅炉 烟尘 降尘 | ||
(一)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环保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
(二) 背景技术
在工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大气污染相当严重,影响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的治理已成为目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可吸入颗粒物中更细小的粒子颗粒物(PM2.5)危害更大,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当空气中弥漫超细颗粒物(PM2.5颗粒)时,就会形成雾霾天气;我国烟尘90%来源于燃煤锅炉的排放,虽然各使用锅炉的企业在锅炉尾部增加了烟气除尘装置,且设备除尘效率高达99%以上,但对于超细颗粒(PM2.5)的捕捉力较低,仍有大量的超细颗粒物进入大气中,造成大气污染。
超细颗粒即微尘,在空气中大量悬浮,微尘表面包裹着一层油膜,油膜内可能包有空气,因此悬浮在空中,无法沉降,形成雾霾天气。
“十二五”的开局之年, 为了解决大气粉尘污染的问题,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发布了极为严格的标准;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颁布,标准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部燃煤锅炉,执行烟尘排放标准为30mg/m3;重点地区烟尘排放标准为20mg/m3。
这标准的实施,致使许多相关企业必须对其烟气的除尘系统进行改造,虽然许多企业采用电-袋结合的除尘技术,烟尘的排放只能达到30-50mg/m3之间,也很难达到国家最新的烟尘排放要求,新技术的公关迫在眉睫。
(三)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提高除尘效率,减少设备投资的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
本发明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燃煤锅炉超细烟尘降尘剂,其特征为: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加水混合制成:润湿剂0.5-1份、化学团聚剂1-2份、促进剂0.5-1份。
本发明是基于润湿和化学凝并理论而制备的,利用其中的润湿剂改善燃煤超细颗粒物的湿润性,利用其中的化学团聚剂能够促进燃煤超细颗粒团聚呈大颗粒,有效的提高除尘效率。
化学凝并技术在不改变正常的设备条件下,能够有效的去除超细颗粒物,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微细颗粒通过不同的方式相对运动,彼此间发生碰撞接触结合成为较大颗粒的过程称为凝并。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凝并对除尘设备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小颗粒凝并成大颗粒后,更容易被除尘器捕集,可以节省能源,也可以减少设备的投资。
本发明的更优技术方案为:
所述润湿剂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或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优选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所述化学团聚剂为丙稀酰胺类或黄原胶等其他具有团聚功能的物质,优选聚丙烯酰胺。
所述促进剂为无机盐类,优选磷酸铵。
本发明适用于已经建有除尘器、湿法脱硫设备的锅炉系统,特别是适用于采用电-袋符合的除尘器装置,在原有脱硫设施的浆液池中加入降尘剂,加入量为浆液池中浆液的千分之一到二,利用脱硫塔内喷淋装置,进一步降低烟气中的超细烟尘。
各组分按照比例加水配制成溶液储存,实时时,用水稀释到需用比例。
本发明所用成分均为水溶性物质,可利用原有的脱硫塔喷淋装置实施,原料广泛,无毒、无味,不产生任何有害气体,实施工艺简单,可使超细颗粒排放降低30%以上。
(四)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称取1公斤的聚丙烯酰胺溶于200公斤的水中,放入温度为60℃的水浴锅内加热并搅拌待溶液为无色透明时,加入0.5公斤的十二烷基磺酸钠,0.5公斤的磷酸铵,继续搅拌即可制得产品。
实施例2:
称取2公斤的丙烯酰胺溶于220公斤的水中,放入温度为50℃的水浴锅内加热并搅拌待溶液为无色透明时,加入1公斤的烷基酚聚氧乙烯醚,1公斤的亚硝酸钠,继续搅拌即可制得产品。
实施例3:
称取1.5公斤的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溶于250公斤的水中,放入温度为55℃的水浴锅内加热并搅拌待溶液为无色透明时,加入0.8公斤的十二烷基羟丙基磺基甜菜碱,0.8公斤的水杨酸盐,继续搅拌即可制得产品。
降尘剂加入脱硫浆液池中,随浆液喷入到脱硫塔内,浆液中的润湿剂与烟气的微尘充分接住,首先打开微尘表面的油膜,散出其所包含的空气,使微尘湿润增重,同时化学团聚剂使烟气中的超细颗粒聚集成大颗粒,随浆液水膜降尘,达到进一步除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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